目的为接受中深度镇静治疗患者制定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程序,为镇静治疗工作成员明确职责范围并高效协作,防范中深度镇静并发症及意外事故,以保证中深度镇静治疗方法的正确使用,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二、要求实施中深度镇静的医师、护士必须接受相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医院的授权。镇静前全面评估患者并详细规划镇静方案,与患者或家属签署辅助镇静知情同意书。镇静期间监护患者的生命体征,积极防范镇静并发症及意外,确保镇静治疗顺利实施。此制度是所有镇静治疗工作人员为患者提供中深度治疗时所要遵循的管理程序。三、标准(一)为患者提供中深度镇静治疗的医师/护士资格要求:1、必须是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护士;2、必须经过镇静治疗的相关培训且考试合格;3、必须是经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医师/护士。医师技能要求:为患者提供中深度镇静治疗的医师必须具备镇静治疗的技能,掌握中深度镇静治疗过程中监护及生命支持技术,能正确处理并发症及使用镇静拮抗剂。护士技能要求:掌握镇静治疗过程中监护技术并能及时、正确记录,能处理镇静的并发症,掌握拮抗剂使用、具有基本生命支持技术,并掌握镇静后出室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