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指导我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负责临床路径的全面管理工作。二、成立我院临床路径工作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三、成立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负责本科室临床路径的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四、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各科室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五、临床路径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六、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每月上旬召开本科室临床路径月度总结评估会议。七、建立多部门间的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