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遵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夹遵义县财政局文牛遵县卫食药通126号关于下发遵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乡)卫生院、县直医药卫生单位:为规范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遵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下发你们,请认真执行。附件:遵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遵义县卫生和局遵义县财政局二00年八月三十日遵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遵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遵县卫食药通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专项经费的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所需经费由中央、市、县三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为15元/人/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元/人/年、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