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卫生毒理学基本概念毒理学是研究外源化学物对生物机体的损害作用及其作用机制的科学。毒理学的职能主要有二:外源化学物对机体产生有害作用的性质;评价有害作用在特定接触条件下发生的机会。目的:为制订防止外源化学物对机体产生危害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一、毒物、毒性和毒性作用(一)概念1. 外源化学物、毒物和毒性(1)外源化学物、毒物外源化学物是存在于人类的环境中,可由外界环境通过一定的途径与机体接触并进入机体,并呈现一定的生物学作用。外源化学物、化学物和外源化学毒物在此具有相同的含义。毒物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就能干扰正常的生化过程或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永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称为毒物。在毒物与非毒物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使二者之间发生互变的重要条件是剂量。只要达到一定数量,任何物质对机体都具有毒性。Paracelsus说:化学物质本身并非毒物,只有在一定剂量下才变成毒物。毒性还与物质与机体接触的途径和频率有关。按化学物的用途及分布范围,可将毒物分为:工业毒物、环境污染物、食品中有毒成分与添加剂、农用化学物、嗜好品与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