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管理指南(2018年版)目的:为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管理、促进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制定本指南。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或者不可完全替代,因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及其他因素导致的,在定区域内不能满足临床当前或者预期用量需求,存在短缺风险的药品。目标使用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人员及相关环节工作人员。1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短缺的相关风险因素药品短缺的相关风险因素涉及生产、流通、使用等多个环节。其中生产环节包括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产品工艺因素、药品质量标准提高、设备维护、厂址搬迁、生产意愿低、原辅料供应短缺或涨价、药品召回等;流通环节包括产品分销受限、偏远地区配送积极性不高、配送能力不足、企业投机垄断等;使用环节包括因各种原因(人员资金等)导致的库存压缩或囤积、疾病暴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床诊疗指南的改变、药品新增适应证等;其他因素包括环保政策、季节、气候、自然灾害、战争等。2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管理组织2.1 短缺药品管理组织的构架与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