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 致: 根据贵方为 XX 工程(工程名称)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负责本项目工程投标事宜。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招标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 签订分包合同。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 标 人 名 称: (加盖公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