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气防火检测收费标准的函(试行)北京市物价局发布日期:2000-10-10实施日期:2000-11-01(京价(收)字2000388号)市消防局:你局关于审核本市电气防火检测收费标准的函(消监发字200018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等部门发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特制定经过消防部门的资格认定、受用户委托进行电气防火检测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凡在北京地区从事电气消防检测的单位必须执行本收费标准、检测内容,各检测单位要严格执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本收费规定自2000年11月1日起试行一年。特此复函。附:电气防火检测收费标准电气防火检测主要内容二OO年十月十日附:收费标准一、餐饮、娱乐场所、市场2.5元/M2、仓库、商店(场)、医疗机构、旅店业、办公场所、古建、公园、生产车间、高档住宅加油站、加气站、车站1.5元/M2三、礼堂、影剧院、体育场馆其它1元/M2四、普通住宅、中小学校、托幼园所、福利企业0.5元/M2五、临时用电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