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楼投资经营体制初步建议一、我国旅游景区市场化经营概况及政策分析我国旅游景区作为国家特殊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资源,具有游览、文化、教育和科研等多方面的功能,在历史、环境方面的作用和与子孙后代利益的关联性等等,使得景区的经营管理有其特殊性,与一般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同时正因为其特殊性,使得我国经营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模式存在众多模糊性和争议性。在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模式的实践和探索中,主要尝试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处理景区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二是如何对经营景区的企业进行有效的约束,使景区资源达到可持续的发展。这两个问题同时也是相辅相成的。处理好景区资源开发与发展的关系,关键是对经营企业的行为监督;而除了企业自身的价值观、社会责任等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外,管理体制的设计和来自社会外部的约束力量也对企业的行为进行规范,从而使资源达到可持续发展。从目前我国风景区管理的情况来看,有权对我国景区实施管理的权力管理主体有这样几个:一是旅游部门:专门负责景区内的旅游开发、服务设施、组团参观和宾馆等级评定等;二是风景管理局(园林局):专门负责景区内的山水林木自然景观管理及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