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品经销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民身份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民身份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已从权利人 XXXX 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权利人 ” )取得尚孕母婴 护理馆商标的授权,在与权利人的合同期限内取得了 行政区域 ( 以下简称 “ 经销区域 ” )的独家招商及产品经销权。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采购产品相关事 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模式 1.1 甲乙双方系买卖合同关系,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 开展非甲方书面授权的经营活动,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
2、、自担风险。 1.2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区域内销售 产品。甲方授权销售的 品类暂定,具体以尚孕兰多订购列表为准(详见附件)。 2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2.1.1 其中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为乙方自行筹备期,此期间因乙 方身份取得的相关收益也可计入货款总额。 3经销费和保证金、品牌管理费 3.1 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 20000 元(不计息),其中包括保证金 5000 元(其中培训保证 金 1000 元,装修保证金 1000 元。培训考核通过后退还 1000 元转为预存
3、款;装修经验收合格后 1000 元转为预存款;本协议有效期届满终止后,权利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3000 元。), 经销费 15000 元,剩余经销费 元,支付方式为 : 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1.1 乙方应向权利人支付品牌管理费人民币 2000 元(不计息,首年合作品牌管理费免交,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缴纳 2000 元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收取)。 3.1.2 保证金支付到权利人账户: 户主: 开户行: 账号: 3.1.3 经销费可支付到甲方以下账户: 户主: 开户行: 账号: 3.2 乙方按期足额支付经销费后,定金则自动转化为保证金或经销费;乙方未足额支付经销
4、费、保证金和品牌管理费(以下简称 “ 费用 ” )的,甲方有权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解除本合同,甲方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且乙方不得以自己名义或者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取得授权的的任何图形、标志、技术等,也不得在经销区域内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 4商标授权 4.1 权利人将其申请注册的尚孕母婴护理馆商标(商标申请 /注册号: 、 , 以下简称为 “ 授权商标 ” )许可甲方在经销区域内使用,甲方转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的 经销区域内使用,乙方已充分查验甲方授权商标的全部信息。乙方可将且仅能将该授权商标 用于自己经营的一家 “ 尚孕母婴护理馆 ” 的门头、门店内 ,乙方应在宣传资料中通过合法、
5、 正当的方式规范使用授权商标(使用方式见附件)。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在终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涉及授权商标的店头和门店其它标识予以拆除、撤销,并停止以任何形式使用 授权商标。 4.2 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授权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也不得超越许可使用区域、使用 范围、使用期限使用授权商标;乙方(包括乙方以及乙方的亲属、关联公司、投资人以及与 乙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相关 人员)保证不得将授权商标、授权商标拼音、授权商标英文或 者与授权商标近似的标识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任一类别上申请注册,也不得擅自 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著作权等权利。 5.经销声明 5.1 乙方只能向甲方订购产品和仪器,且
6、在经销区域内不得销售其他第三方的产品;乙方需 使用和销售非甲方提供的产品和仪器的,需提前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事先书面确认。 5.2 乙方不得擅自开设网店、微店或通过其它网络工具销售甲方任何产品。若乙方违反上 述约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若乙方未在期限内予以整改,或整改后乙方再次违 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3 甲乙双方承诺及声明:为维护权利人品牌形象、市场稳定性以及经销商的权益,权利 人与甲方签订的尚孕母婴护理馆招商及产品经销合同无效、解除或终止后,自权利人针 对向甲方与权利人签订的尚孕母婴护理馆招商及产品经销合同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书 之日起三日内,甲乙双方自愿即时终止
7、履行本合同,且由权利人全面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 产品经销合同中确定的甲方的全部权利、义务,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供应约定的产品或者 与约定的产品构成相同、类似或者可替代的产品,但是甲方应当独立承担在履行本合同过程 中产生的法律责任。 乙方存在以上违约情形的,甲方可扣除乙方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在 5 个工作日内消除违 约行为;若乙方未在限期内消除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2 万元,并解除 本合同。 6供货 6.1 乙方以甲方提供的订货系统订单形式向甲方订购产品,甲方应当按照订货单内容向乙方 发货,订货单所述内容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订货单所述内容为准;乙方订购的产品非因产 品质量问题均不得退
8、换。 6.2 甲方对向乙方提供和配送的产品质量负责,如经过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认为甲方提 供和配送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 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但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除外。 7.销售、售后与扶持 乙方在销售货物时,可根据销售情况自行实施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是不得违反广 告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宣传推广或者产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 或者他人损害的,乙方应当在了解情况后 3 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应配合乙方解决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突发事件,同时乙方应当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避免因投诉等给双方造成商誉上的影响。 若乙方需甲方
9、除合同配送以外的终端会或妈妈微信讲堂,甲方派遣的协助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费、交通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且需要向派遣人员支付提成,具体如下 :销售 5000 以内不计提成, 5000 20000 提成 5%, 20001-40000 以上提成 6%。 40001-60000 元 8%,60000 元以上 10%。 8. 商业秘密保护 8.1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 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进货价、培训内容、指导文件、服务技巧、优惠扶持政策、 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 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
10、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8.2 甲方交予乙方的任何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复印、改 编、传播;双方产品经销合同解除 /终止后,乙方应当将甲方交予的纸质文件原件予以返 还,电子文件和许可复印的复印件予以销毁;若存在第三方拥有甲方交予乙方的纸质文件和 电子文件,即视为乙方向第三人泄露商业秘密。 9.违约责任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仍以甲方的经销商名义或以其他的名义从事经销活动的,乙方应当按照获利总额承担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乙方获利总额及损失额无法计算或甲方无法取得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 金 5 万元,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 10.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争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 11.1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未续约的,本合同 期限届满终止。 11.2 本合同订立前,甲方已经全面充分告知乙方有关甲方及甲方所有经销商的分布及有关 本合同约定货物的产品质量、包装、价格等全部产品信息,且合同当事人均当面全文通读本 合同,双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文字和内容均无异议 。 11.3 本合同及附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4 附件 1:尚孕兰多产品订购列表;附件 2: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为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自然人需签字并按手印,公司或者其他组织需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