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出租方 ): _ 电话: _ 乙方 (承租人 ): _ 电话: _ 据有关法律、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二、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_(简称 该房产 ),出租给乙方 为生活用房,房屋建筑面积为 49.71 平方米 。双方约定本房 产的租赁期为 _年 _月 _日起到 _年 _月 _日 止 。 三、 该 房 产 租金为 人民币每月 _元整 , 支付 租金 时间为 每 隔三个月支付一次 。 四 、首次交付租金时,乙方应另付保证
2、金 _元 整。 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向甲方结清有关费用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频道费用等), 保证金 无息全额退还乙方。若乙方中途退房或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保证金 不退。 五、 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将功能完备及附属设施完好的房屋提供乙方使用。入住时间前甲方必须结清相关费用(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频道费用等)。 六、 租赁期内该房屋的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增设其他设施,须在甲方同意后乙方才可改变或增加有关设施。乙方增设的设施在退房前,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3、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缴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七、 该房屋现有 家电 设施情况 为电视机、冰箱、洗衣机、茶几、床、热水器 。除双方另有约定 外,该 设施 作为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八、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_天 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2 九、 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保证金可视情况给予退还。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十、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
4、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本房产 ,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 ( 1)擅自将房屋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与他人调换; (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 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 20 天 ; (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 5)擅自拆改承租房屋设施、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十一、 甲方如在房屋租赁期内单方面终止协议或租赁期内擅自重复转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倍押金,并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和全部押金。 十二、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 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 连同附件共 _页, 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均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 (签字 /盖章 ) : 乙 方 (签字 /盖章 ) : _年 _月 _日 _年 _月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