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告宣传 项目实施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广告宣传方案,甲方予以确认,同意乙方在 实施下列广告宣传活动: 项目名称: 广告实施时间: 投放金额总金额: 其中: 具体广告投放位置、发布形式及尺寸、投放日期等详见附件项目排期。 如实际投放金额与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投放金额(即 )增加或者减少的,双方将按照实际投放金额结算。届时,乙方将增加或者减少的金额向甲方提交确认单,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按照双方确认金额执行。 二、费用支付方式: 2 1、 甲方 在项目验收 符合执行
2、方案标准 且 收到乙方 有效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个月 后 支付对方 6 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 , 支付 总 金额 ; 乙方在每月投放结束后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资料。 2 2、 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三、双方权利义务 3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 1 1、按本合同的约定 及乙方要求于五日内 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与信息。甲方有义务保证对其网站和 /或提供的广告等内容和 /或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 3 1 2、协助乙方开展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2 3 1 3、甲方拥有对已确定的文件内容进行修改的权利,但须提前 48 小时内通知乙方,如 由此
3、产生的 费用由甲方承担。 3 1 4、对乙方的工作 履行情况 进行监督和沟通。 3 1 5、按本合同的约定 于收到 乙方提供的费用支付证明资料 后五日内确认完毕,逾期未确认完毕的, 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进行确认 。 3 1 6、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3. 1. 7、甲方应于乙方向甲方提交广告宣传方案后五日内予以书面确认,逾期未确认的, 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进行确认。 3. 1. 8、本合同执行中,如甲方对乙方的履行情况有异议(包括但不限于认为广告存在错发、漏发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该等异议的提出至迟不得超过各项服务内容相应的服务期限届满后的三日内。 3
4、. 1. 9、如甲方自行提供广告内容的,应于广告发布前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同时保证其将要发布的广告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 2 1、对甲方提供的文件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3 2 2、在甲方审核确认的宣传促销方案内开展工作,在提高甲方及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前提下, 争取 使宣传效果最大化。 3 2 3、在经甲方确认的同意实施的宣传促销方案中,乙方须承担由自身原因 未能依约履行合同而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2 4、 乙方应按双方确定的时间和 相关 要求完成 项目 。如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差异问题应在 24 小时内通知甲方,同时提出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5、 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甲方应于收到该解决方案后五日内 完成 确认,逾期未确认的 , 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进行确认 ) 。 3 2 5、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布网络广告 。 3 2 6、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网络广告设计、制作服务。 乙方设计、制作完成后,甲方应 于五日内进行书面确认 。乙方按照甲方确认后的内容发布。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广告内容确认后,甲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者撤销广告发布内容。 3 2 7、 乙方有义务避免因 自己原因而引起的 广告设计、投放等代理服务之争议、诉求、纠纷。 3. 2. 8、乙方有义务审查该广告内容,如认为广告内容涉嫌违法或者侵权的,应书面要求甲方进行更改。
6、四、 违约责任 4.1、 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应支付逾期应付而未付款全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提醒甲方进行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解决。 4.2、 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的,迟延一日则按该工作成果所产3 生的价值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应以双方邮件确认所达成的共识为准。如因甲方或 者甲方经销商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者甲方经销商迟延提供乙方所需资料、未及时确认相关内容等)或者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依约提供服务或者完成相应工作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 15 个工作日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认。 4.3 、
7、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完成工作,或因甲方认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质量的,经甲方提出后未得到合理修正或未得到合理补救措施的,则以不高于当月月费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按照该工作成果的两倍进行补偿投放或发布。本条所指的工作质量应以双方邮件确认所达成的共识为准;本条所指工作成果所产生的价值也应以双方邮件确认所达成的共识为准;本条所指的补偿和修正应以双方最后友好协商的解决办法为准。 4.4、 因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公司有义务审核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和资料素材是否涉及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审核原因致甲方的广告片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情形的,乙方需赔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 合
8、同的终止与解除 5.1 、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5.1.1、 合同到期; 5.1.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5.2 、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二十日通知乙方: 5.2.1、 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 5.2.2、 乙方未能忠诚地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广告代理事务; 5.2.3、 乙方在甲方的管理考评中被认定为不能胜任甲方要求的工作; 六 、 通知与送达 6.1、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以传真、信件(包括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之形式发送。 6.2、 除非事先以书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下列恰当之通讯地址: 甲 方: 联系地址:
9、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乙方: 4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6.3、 通知及函件之送达为传真形式,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 5)时三十( 30)分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营业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营业日;若为电子邮件形式,则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若为专人派送时 (包括特快专递 ),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发送时,以邮局所出具之收据为凭,自寄发日起计五 (5)个营业日为准。 七、 其它 7.1、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一
10、方不能履行协议,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 应 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减少对方的损失; 7.2、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协商后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该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7.3、为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甲方 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7.5、本合同附件亦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 项目排期。 7.6、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一旦此类免除责任的原因得到纠正和补救, 双方同意以最大努力恢复本合同的履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网络堵塞或中 断、黑客袭击、网络故障、宽带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八、附件内容 (正文部分结束 以下 是签字盖章页 )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