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气净化器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 空气净化器事 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 空气净化器,具体明细如下: 净化器 规格型号 租赁数量 (台) 租期(月) 租赁单价 (元 /台 /月) 租金(元) 押金(元) 备注:零售价(元 / 台)、机器配置 总计 上述所有规格空气净化器以下简称空气净化器。 二、租赁方式: 1、 租赁期限: 年 月 _日至 年 月 _日。 2、 押金及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
2、向甲方支付空气净化器押金 (大写) (Y), 首月租金(大写) (Y )。租赁次月起,每月月初三个工作日内结算租金。如续租,乙 方应提前 3 天通知甲方,并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三 .甲方义务 : 甲方应将调试正常的空气净化器交付乙方使用; 租赁期间,空气净化器出现非人为硬件故障,甲方提供免费上门更换或维修服务; 每隔 _天,甲方对空气净化器进行保养,包括:空气净化器免费清洗,空气净化器耗材免费更换。 四、 乙方权利: 租赁期间,空气净化器出现非人为物理故障,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接报修电话后 小时内免费上门维修 ; 乙方如要购买已租赁的空气净化器, 已租赁时间在 30 天之内的,可享受以租抵售,
3、租赁款可全部用以抵用 产品价格,已租赁时间在 30 天以上的,租赁款按正常租赁期费用计算,乙方应予支付。 五、 乙方义务: 1 .乙方对所租赁空气净化器及配件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如配件不全或损坏,所损坏配件按零售价赔偿; 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等侵害甲方所有权的行为。租 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空气净化器返还甲方。如续租,则需重新办理续租手续; 乙方不得擅自拆开空气净化器,否则按空气净化器零售价赔偿。 六、 违约: 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所租赁空气净化器硬件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零售价赔偿已损坏空气净化器配件, 并可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七、 有关合同的双方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 诉讼。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