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服务 协议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受托方 (乙方) :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鉴于 乙方系多年从事设计工作,在其领域拥有丰富经验。为此,甲方委托乙方 就 其专业技能向其提供设计服务。 双方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 签订本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_专题宣传片达成以下协议 :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在 提供 影像 服务。并且为配合乙方顺利完成设计工作,甲方应尽量提供乙方 影像 所需的 基本信息 。 由甲方主要撰写采访
2、问题、注意事 项以及拍摄设备等前期准备,乙方辅助。 1.2 应甲方要求到其公司所在地(待定)进行拍摄,摄制组 。 拍摄当日整摄制组(包括演员的所有相关工作人员) 。 第二条 服务验收 2.1 乙方应于每个 约定的 节点日前向甲方提交 成片 。在此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出 合理的 修改意见。 经过 。脚本 ,如至拍摄中后期甲方再提出 ,导致重拍的 。拍摄结束后,对后期制作的 视频 不满意,并 ,导致重拍,重新制作后期的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予以视频的修改。摄像助理与场务可由甲方提供。 价目表见 影像 报价单( XXXX婚礼策划 有限公司 ) 。 2.2 交付方式:成品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到甲方指定
3、的 邮箱 _或通过百度云盘交付。 2.3 乙方有责任 进行样片的 修改 及细节调整, 若乙方已按双方认可的方案完成制作后,甲方应予确认。如果甲方在最后成品交付后 。 并不再予以修改。 。价目表见下文附。 2.4 甲方应 ,提供官方 logo、演员场地等。乙方主负责前期拍摄稿本,拍摄,与后期视屏制作。涉及此之外的,乙方概不予负责。乙方 。如需要乙方提供化妆则化妆师,服装费用另算。如需乙方提供录音棚专业录音,录音室租借费用,录音师另算,配音演员如为甲方提供则无妨,如由乙方提供 。下附价目表。场地费用不明,根据甲方要求有浮动,原则由甲方提供。 2.5 由乙方工作失误导致的拍摄剪辑问题,则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利用较高级专业设备,对视屏进行拍摄和完善。但乙方不予以满足甲方无理、以及远超出能力范围的要求,例如部分需要贵重、大型拍摄设备,搭建舞台,场景,需要专业摄影棚录制等的场景拍摄,需要专业顶级数字处理设备能够制作的视屏特效等。如甲方需要,此部分大型设备,摄影棚等专业化设备场地租借费用及工程时耗,中间流程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双方确认,此次甲方委托乙方 影像 项目的服务 费用 总计 ¥ 元(大写人民币: 圆) 。 3.2 甲方在合同签署后 个 工作日内预先支付 予 乙方 影像 服务费 总金额 的 40%即¥ 元(大写人民币: 圆 ) 。 作为定金,
5、项目中期由于突发原因导致项目停止,如拍摄已过半,则定金不予以退还 。 未开始拍摄退还定金的 50%。定金到账后, 乙方即开始 修改脚本以及 拍摄 剪辑等工作 。 3.3 乙方 在完成全部拍摄任务 后, 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 支付乙方总费的 30%即人民币_元(大写人民币 : 元整) 。 3.4 乙方提供视屏最终稿。 经甲方确认 后,乙方提供视屏成品, 甲方 在收到成品视频后 向乙方支付 余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元整) 。 3.5 甲方应将上述全部服务费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汇入 以下乙方 账户 : 账户名 : 开户行: 银行 账号 : 第四条 保密 条款 4.1 为本协议之目的,“保密信
6、息”包括: ( 1)本协议 (包括本协议附件以及或根据本协议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安排 )的条款。 (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的成果和产品。 ( 3)乙方知悉或掌握的任何甲方以及甲方客户的材料、资料或信息。 ( 4)甲方为本协议而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涉及甲方以及甲方客户商业秘密的材料。 ( 5)一方在另一方接触之前特别指定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 ( 6) 接受方按理应当视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而不论该等信息是否被指定为保密。 4.2 甲乙双 方应确保其各自的公司 成员 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尽其合理的努力防止任何未经授权的透露。 各 方保证,只有为本协议之目的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该方 公司
7、人员 才会得到该等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用于其自己的业务或者将保密信息透露给其关联公司或任何第三方。双方在此特别承诺,在未获得来自于另一方的正式的书面授权的情形下,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传媒机构分发、讨论或者分享保密信息。 4.3 设计项目完成后或经甲方要求,乙方应迅速向甲方归还其根据本协议透露给乙方的所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保密信息的原件、副件、复制件、总结、分析或摘录。 4.4 甲方保密信息不包括下述任何信息: ( 1)公众普遍可得的或知悉的信息。 ( 2)在另 一方透露之前已为接受方知悉或可得的信息。 ( 3)对透露信息的一方未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第
8、三方后来向接受方透露的信息。 ( 4)法律要求作为司法程序、政府调查、法定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的一部分而透露的信息。 ( 5)在不违反与信息透露方的任何保密协议或者对其承担的其他义务的情况下,接受方已经或在此后独立获得或开发的信息。 4.5 如果作为司法程序、政府调查、法定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的一部分而要求某一方透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则该方将把此项要求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该方将作出合理的努力,提前足够的时间发出该通知,从而使另一方能够寻求适当的保密措施,而披露方将在此方面予以合作。 第五条 工作成果的所有权 5.1 乙方应保证在履行设计工作的过程中,以及最终交付 的 拍摄 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已有
9、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乙方进一步保证甲方自行使用该 拍摄 作品时,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的有效权利相冲突,亦不会侵犯或违犯任何第三方的有效权利。 5.2 自交付之日起甲方对乙方的最终设计作品享有独占所有的知识产权及其载体的所有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其他目的使用,或向公众或任何其它第三方透露。 5.3 甲方在未结 清所有委托设计 服务 费用之前,乙方 拍摄 的作品著作权 仍 归乙方 所有 ,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5.4 甲方将委托设计 服务 的所有费用结 清 后,甲方 即 拥有 该 拍摄 作品的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和 知识产权 。 第 六 条
10、责任限制与违约责任 6.1 责任限制 6.1.1 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服务,但是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误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处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6.1.2 甲方 因自身原因无法提供设计需要的相应资料 ,导致乙方无法提供或无法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乙方违约责任: 6.2.1 乙方的 设计 人员不履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时,甲方可向乙方投诉,在接到甲方投诉后,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11、6.2.2 乙方未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包括各阶段工作要求), 或者未能在 规定 期限内完成修改工作的, 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总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一作为逾期履行违约金 。甲方有权从服务费中作相应扣除。 6.3 甲方违约责任: 6.3.1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总服务费用的万分之 一 作为逾期支付违约金。 6.3.2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三十( 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并要求甲方支付总服务费用的 30%作为违约金 。 第 七 条 其他 7.1 本 协议 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7.2 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任何补 充、删减或修改须经书面作出,并经双方协商签署后方可生效。 补充 协议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凡由本 协议 引起的或解释或执行本 协议 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 协商无法达成的,任何一方可向 被告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所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 7.4 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乙 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