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 X 单位或个人) 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 库存现金小于账面值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现金 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 XX 个人)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 管理费用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银行存款 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 或全部不能收回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开立采购专户 借:其他货币资
2、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用此专款购货 借:物资采购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撤销采购专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4坏账损失 直接转销法 实际发生损失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 重新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管理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备抵法 提取坏账准备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重新收回时 借: 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应收票据 (见后 ) 第二章 存 货 1 材料 ( 1)取得 发票与材料同时到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进) 贷:银行存款 发票先到 借:在途物资(含运费) 应交税
3、金增(进) 贷:银行存款 材料已到,月末发票账单未到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下月初,用红字冲回,等收到发票再处理 ( 2)发出 平时登记数量,月末结转 借:生产成本 /在建工程 /委托加工物资 / 贷:原材料 委托加工物资 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运杂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 贷:银行存款等 交纳消费税(见应交税金) 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验收入库加工物资剩余物资) 贷:委托加工物资 3.包装物 ( 1)生产领用,构成产品组成部分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 ( 2)随产品出售且 借:营业费用(不单
4、独计价) 其他业务支出(单独计价) 贷:包装物 ( 3)包装物的出租、出借 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营业费用(出借) 贷:包装物 注:出租、出借金额较大时可分 期摊销 收取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增(销) 其他业务收入 退还包装物 (不管是否报废), 借:其他应付款(按退还包装物比例退回押金) 贷:银行存款 损坏、缺少、逾期未归还等原因没收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其他业务支出(消费税) 贷:应交税金增(销)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其他业务收入(押金部分) 不能使用而报废时,按其残料价值 借:原材料 贷:其他业务支出(出租) 营
5、业费用(出借) 摊销(略) 一次、五五、分次 4.低值易耗品(处理同 包装物) 5.存货清查 盘盈 确认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报批转销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盘亏或毁损 确认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转出) 报批转销 i 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ii 属于收发计量、核算、管理不善造成的损耗 借:原材料 (残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责任人赔款) 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iii 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损耗 借:原材料 (残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 、责任人赔款)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6、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注:待处理财产损溢在结帐前必须将其转平。分两种情况:如果已经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批准,转入损益等,不用披露; 如果未经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应按上述方法结平,同时在附注中披露;如果其后批准的结果与自行处理不一致,则要调整当期报表的年初数。 8存货的期末计价(略) 第三章投 投 1短期投资 购入 借:短期投资 -股票 /债券 /基金 X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注:收到购入时的现金股利、债券利息 借: 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收到持有时期内的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 /现金 贷:短期投资股票 /债券 X 转让、出售 借: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
7、跌价准备股 /债 X 贷: 短期投资 股票 /债券 X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出售股 /债 X 2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 ( 1)取得 以现金资产投资同上 以非现金资产投资(见后) ( 2)成本法 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同取得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 I 投资年度以前 借:应收股利股利收入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II 投资年度 i 属于投资前 的 借:应收股利股利收入 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ii 属于投资后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III 投资年度以后(按公式计算)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在实际业务中,因“应收股利”固定,可先计算“长
8、期股权投资”,再通过计算即可得出“投资收益” ( 3)权益法 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同上 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i 取得时确认 借:长股权投资 企业 投资贷成本 贷:银行存款 借: 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股投差额 贷: 长股权投资 企业 投资成本 ii 摊销 借:投 资收益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股权投资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股权投资差额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处理 I 净利润 i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收益 ii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企业(实际数) 贷:长股权投资 企业
9、 损益调整 II 净亏损(以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减至零为限) 借: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损失 贷:长股权投资 企业 损益调整 注:以后被投资单位又实现利润,先冲减未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余 额,若还有多余再恢复其账面价值,恢复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损益调整 (确认的损益未减记的) 贷: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收益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化的处理 i 投资单位会计处理 借:长股权投资 企业 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 股权投资准备 (捐赠物价值 *( 1-33) *持股比例) 注:如被投资单位接受现金捐赠,则不须交税。 ii 投资单位出售该项股权时,可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 ( 4
10、)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I 转换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贷:长期股权投 资 企业 投资成本 长股权投资 企业 损益调整 II 以后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i 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ii 属于尚未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 借:应收股利 带:投资收益 III 对中止采用权益法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单位仍按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贷:投资收益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i 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原成本法核算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投资成本 200 企业 股权投资差额 1 企业 损益调整 5 企业 股权投资准备 2 贷:长期
11、股权投资 企业(帐面余额) 205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累计影响数) 1 资本公积 股权投资准备 2 ii 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投资成本 302 贷:银行存款 302 iii 再次计算股权投资差额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初始投资成本 200 5 2 302 借: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股投差额 2 贷:长股权投资 企业 投资成本 2 将“损益调整”和“股权投资准备”全部转入“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投资成本 7 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损益调整 5 企业 股权投资准备 2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初始 投资成本 200 5 2 302 2 注:投资前与投资后新增股权投资差
12、额应分别计算,分别摊销,前者按投资日算,后者按追加投资日算。但如果追加投资新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不大,可以并入追溯调整后的股权投资差额余额,按剩余摊销年限一并摊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未摊销的一并结转 iv 以后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同权益法 ( 5)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 借:长期股权 /债权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者)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 ( 6)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损益的确认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 资 投资收益 股权出售收益 /损失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处理 借:资本公积 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
13、积 注:转增资本时 借: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 /股本 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也应随同转销 借: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 股权投资差额 3投资的期末计价(略) 4委托贷款 发放贷款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按期计提利息 借:委托贷款利息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注:若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到, 则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予以冲回,并在备查薄中登记冲回的利息金额。其后,收回该利息,则冲减委托贷款本金。 1、科目设置:“委托贷款”一级科目,下设“本金”、“利息”、“减值准备”二级科目 2、资产负债表中,按期限长短,分别在“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反映。
14、 期末计价(略) 第四章 固定资产 增加 (如是旧的,则以净值入帐) 购置 I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II 购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i 购入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ii 领用安装材料、支付工资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 进转出 应付工资 iii 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投资者投入 借:固定资产 (投资双方确认价 ) 贷:实收资本 接受捐赠 借:固定资产(单据金额税费)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税费)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递延税款(单据金额 33) 注:接受旧的固定资产捐赠或投资,不在账面反映折旧;若接受的捐赠或投资的固定资产含有原安装成本应从原值中剔除,新安装成本应加上。 经营租入(见后) 融资租入(见后) 自行建造 I 自营工程 i 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含税金) 贷 :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