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3 居间合同 委托方: _ 居间方: _ 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 委托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委托方委托居间方从事 专项居间服务业务,具体委托要求或标准 。 第二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居间方接受居间业务签订合同后,委托方应于 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活动费用人民币 元。乙方居间活动 费用抵充佣金;居间活动不成,居间活动费用退还 %,本合同履行终止。 2佣金按 支付,计人民币 元。 3支付方式 。 4经居间方居间中介,委托方与相对人订立合同,居间业务即完成,委托方应在 天内支付居间方佣金。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从
2、居间方处得知第三人签订资格、履约能力等情况; 2应如实地向居间方提供专项委托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和告知签约资格、履约能力等有关证明情况; 3经居间方居间,与相对人订立合同 后,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佣金; 4无正当理由不得干扰居间方的正常活动。 2 / 3 居间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完成委托居间事项后,有权获得委托方按约定支付的佣金; 2有权向委托方索取委托居间事项的有关证明等书面材料; 3本合同签定成立后,居间方在 期限内,用 方式发布 信息; 4 为使委托方与相对人达成协议,有义务就委托、签约及履约能力等有关事项,如实地告知委托方和其相对的另一方; 5 居间方有义务对所从事的居间活动负责保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居间方向第三方泄露居间活动内容,从而给委托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2委托方中途无正当理由撤消委托,视为居间方居间行为已经完成,委托方仍应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第 2 项约定的金额。 3委托方与居间方介绍的相对人恶意串通,故意使居间活动无法完成,而其双方又在年内订立与居间活动相关的合同,委托方仍应向居间人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第 2 项约定的金额。 第五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 居间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