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室内 装饰委托设计合同 委 托 方 : (以下简称“甲方” ) 身份证 号码 : 施 工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免费服务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别墅居室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解决方案提供室内设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计明细: 1.1甲方委托乙方对于 工程项目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家居解决方案的设计,该工程项目户型为 : 套 内 实 际 使 用 面 积 为 _平米。 1.2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设计内容包括(以打勾选择): A:家居功能设计 B:造型
2、设计 C:平面布局方案设计 D:色彩设计 E:照明设计 F:水电路改造设计 G:主材配置设计 H:园林绿化 J:软装配饰 X:净水设计 Y:智能家居设计 Z:新风系统 1.3 乙方须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向甲方提交以下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原结构平面图、拆改后 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乙方在设计师方案最终确定并双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施工合同”)且甲方交付了施工合同约定的首付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设计文件:水、电改造设计图、装修施工图(含平面、立面、剖面图或侧面图、节点图)、效果图(提供3-5 张 ;双拼独栋别墅提供 8 张)。超出上述数量的,由甲方另行支付费用,费
3、用单价参照乙方现执行的效果图制作收费标准。 第二条乙方设计收费标准: 2.1 乙方的设计师按专业服务能力的不同分为设计总监、首席设计师、主案设计师、设计师四个级别,乙方收取设 计费时根据甲方所选择的设计师级别不同而收取相应的设计费标准,甲方选择 设计师 设计费: 30 元 /平米 主案设计师 设计费: 100 元 /平米 2 首席设计师 设计费: 200 元 /平米 设计总监 设计费: 300 元 /平米 2.2 本合同最终收取的设计费金额以量房实测后的套内实际使用面积计算金额为准。 2.3 双方同意,对于甲方仅要求乙方提供设计而不由乙方施工的家装项目,设计费按本合同标价的 3倍收取,甲方交付
4、 3 倍设计费后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及最终方案) 第三条 设计费金额及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设计费按 元 /平米计算,设计费总额¥ 元。人民币(大写) : 元整。 3.2 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设计费全款。 第四条 设计合同周期: 4.1 乙方在甲方按约缴纳设计费用后 天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初步方案按 5.1.2 条程序经甲方确认后 天内完成整体细化设计方案。 第五条 权利及义务: 5.1 甲方权利及义务 5.1.1 本合同签订时,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建筑原图纸以及房屋原始结构图、水路图、强弱电图等设计资料。 5.1.2 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约甲方进行设计方
5、案沟通。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应与乙方设计师进行方案的讨论,甲方有权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逾期未与乙方 负责设计人员就设计方案进行当面沟通 ,设计周期自动顺延,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5.2 乙方权利及义务: 5.2.1 乙方应按本合同双方确认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整体细化设计方案,并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5.2.2 如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由乙方设计并施工的,在设计完成后,甲方和乙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交纳工程首期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 如甲方仅要求乙方进行设计的,则在甲方第 2.3 条约定交齐 3 倍设计费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文件。上述任一条件不具备者
6、,乙方有权拒绝提供相应设计文件。 5.2.3 当甲方对乙方的设计师不满意时,乙方可以为甲方更换设计师, 但设计周期自新设计师确定后重新起算。乙方不因此承担逾期交 付设计文件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设计周期延误,每延期一日乙方须支付甲方设计费总额的 0.5%的逾3 期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设计费总额。 6.2 因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的,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所付设计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特别约定: 7.1 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完成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及文件后,甲方无权在以对设计不满意为由要求乙方退还设计费。 7.2 乙方对本合同的设计方案和相关
7、文件享有著作权,乙方同意甲方作为本合同及施工合同所指工程项目专用。如甲方将上述图纸另作其 他用途或公开发表,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7.3 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须对甲方身份背景、项目的各项内容保密。 7.4 甲乙双方沟通方案须填写方案设计沟通表,对每次方案沟通事宜做好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7.5 对不由乙方进行施工且设计师费按 3 倍收取的项目,乙方设计师负责的工作内容包括: 7.5.1 提供全套设计方案及图纸,其与施工时乙方提供的相同 ; 7.5.2 乙方设计师现场跟进次数与施工进度相匹配为 3-5 次; 7.5.3 对甲方订购的乙方产品进行协调、咨询的工作;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 合同有关事宜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 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8.2 如因不可抵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中止或终止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解除。 10.2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 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