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粗装修 分包工程】 之【 安全生产与消 防保卫协议 】 1/9 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 总包方【全称】 :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 【或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 ,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安全责任目标 1、 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 2、 负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5; 3、 不发生火灾、急性
2、中毒事故,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 4、 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食品卫生事件; 5、文明安全创优目标:市 级 文明安全 (或绿色施工) 达标工地(或市 级 文明安全样板工地)。 二、总包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政策、法规 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 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主 管 安全生产的领导,配备专职安全员。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 3、安全
3、检查 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 对于业主的各项经济处罚分包方相应承担,总包方有追偿的权利。 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有 依法查处和纠正 的权利,对于总包方做出的决定,分包 方须及时并严格执行 。 【 粗装修 分包工程】 之【 安全生产与消 防保卫协议 】 2/9 4、安全资质 严格审查分包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地(或北京市)的 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交易备案注册证书等有效证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分包方。 5、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负责编制的
4、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制定 的各专项方案中的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和 现场 、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现场总的临时用水方案 、 现场安全消防保卫方案 以及 现场 安全消防应急预案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详见附件一。以上 涉及的所有 方 案 必须 提供给分包方以遵照执行 。 6、专业设计、施工图纸的管理 对项目幕墙、钢结构、土方支护等需要进行深化设计的专业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技术安全进行管理。 选择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专业 施工图 设计并由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签字盖章,同时如幕墙、钢结构等受力于建筑结构实 体的专业,相应的受力计算书必须由项目设计
5、方的结构设计师签字认可。同时对于幕墙、钢结构等体系的防火体系也必须由设计方的建筑师签字认可。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 案,由建设方组织召开专家论证评审会,总包方配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二。 8、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7.1 入场教育: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培训管理,并具体负责经理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进行监督、管理。 7.2 年审考试:组织 现场各级 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3
6、 转场教育:对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 10、设备、设施验收制度 由总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 (如塔吊、外用电梯、龙门架、 吊篮、爬架 、卸料平台 等) 、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总包方应会同 搭设、安装的专业 分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 并就以上机械设备和脚手架设施的安全性向分包做必要的交底, 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相应分包使用。 交付 分包 使用 时,总包方和 使用的 分包方要做好完整的交付 的 书【 粗装修 分包工程】 之【 安全生产与消 防保卫协议 】 3/9 面手续,严禁 与总包方无交付书面手续而擅自使用 上述 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
7、施 ,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遵循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甲方代表要求而提供维护工地周围临时围 墙、有盖围板走道和其它安全维护设施。 12、 提供一切必需之工程临时照明及电力供应。 13、提供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 14、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15、有义务对分包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6、有义务对分包人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7、总包方可要求 分包方 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 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 三、分包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
8、、 政策、法规 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保 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 保证体系 按总包方制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分包方承担的施工范围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任命主抓安全生产的领导、配备专职安全员;制定分包方自施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自施部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并严格服从、及时履行 总包 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全部相关要求。 3、 用工 制度 3.1 对于京内
9、项目, 分包方须严格遵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 1988 年 7 月 1 日京政发第 61 号发布, 根据 1997 年 12 月 31 日京政发第 12号令修改),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 (京建法 2004121 号)以及其它 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 对于京外项目, 分包方须遵守项目所在地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 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2 分包方须持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北京市 或当地 建委
10、核发的【 粗装修 分包工程】 之【 安全生产与消 防保卫协议 】 4/9 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交易备案注册证书 。并按总包方要求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交易备案注册证书 (或建筑业企业在当地施工项目在当地德备案注册证书 )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 3.3 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制定的中建一局 集团 建设发展公司劳务市场管理规定及总包方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4、安全生产 4.1 分包方须是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
11、)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4.2 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 对于京外项目还必须执行当
12、地政府相关的文件规定 。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3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 、会议纪要或其他任何文件要求 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4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 1)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各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临时 用电组织设计 、现场总的临时用水方案 、 现场安全消防保卫方案 以及 现场安全消防应急预案 。 负责编制相应的工程临时用电方案,并经总包方审核、批准、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分包方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
13、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详见附件一。 由 分包方编制的 专项 方案 ,需报总包方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 分包在实施过程中如要改变原 专项 方案,须重新将新改方案上报总包方审批。 ( 2)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方配合总包方编制,并配合通过专家论证评审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 详见附件二。 ( 3) 幕墙、钢结构、土方支护等需要进行深化设计的专业施工图设计中, 专业施工图 由【 粗装修 分包工程】 之【 安全生产与消 防保卫协议 】 5/9 专业 分包方中具备专业 设计 资格的人员进行签字盖章, 并 同时提供符合项目结构设计师要求的受力计算书。
14、 ( 4) 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 1) 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 安全人员必须持 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考核资格证 (简称: B 类、 C 类本 ),方可上岗。 ( 2) 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等施工管理人员须接受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 培训 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 、班组 的二 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准进入施工现场。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
15、,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 4) 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 5) 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 6) 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 时制度。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 1) 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并予以积极配合 。 ( 2) 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 监督管理 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 3) 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 4) 分包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
16、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 1) 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靠 ,符合总包要求的机械设备 。 (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经理部验收 ,验收通过后方可 投入 使用 。 ( 3) 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 按当地政府 申报 , 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 或第三方专门机构 )的专业验收 ,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 ( 4)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 粗装修 分包工程】 之【 安全生产与消
17、防保卫协议 】 6/9 施支搭(安装 、拆除 )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 分包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 的采购制度。凡重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 方指定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等 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 分包方必须严肃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制度 ( 1) 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 生产安全事故。 ( 2) 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 半 小时内,分
18、包方应通知总包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应立即通知总包方 ,总包方 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 3) 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 4) 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 5) 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分包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总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分包方应当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总包方工作的事件给总包
19、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 6) 分包 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手册”。 5、安全防范 5.1 分包方要对所有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妨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 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
20、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5.2 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 粗装修 分包工程】 之【 安全生产与消 防保卫协议 】 7/9 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5.3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总包方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5.4 分包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 5.5 分包方应在签约之后 30 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总包方批准。 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
21、全责任。 5.6 分包方应按规定每 50 人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每 10 人配备一名群众安全监督员负责本辖区的安全检查工作。 6、消防保卫 6.1 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 当地政府 (或北京市) 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 的 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 必须 立即整改完毕 并报总包复查验收 ,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6.2 分包方需配
22、备至少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6.3 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7、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7.1 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 CI 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 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7.2 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
23、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7.3 分包方应配合总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工地章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 a 保安; 【 粗装修 分包工程】 之【 安全生产与消 防保卫协议 】 8/9 b 施工安全; c 门卫制度; d 卫生: e 防火、其它保护临近环境的规章; f 现场应急预案 。 7.4 分包方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7.5
24、 分包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7.6 分包方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 8、分包方对于在 本协议书中所提及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等全部文件均明确知悉其内容,对于本协议中涉及的 总包 方内部的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施工组织文件等全部提及的文件,均已经从 总包 方处得到并已经认真阅读,对其中的全部内容明确知晓。 四、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六、附件: 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 (见建质 200987 号)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 (见 建质 200987 号) 【 粗装修 分包工程】 之【 安全生产与消 防保卫协议 】 9/9 总包人:(合同 章) 分包人:(合同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