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分包合同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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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合同编号: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First Group Construction & Development Co., Ltd. XXXXXXXXX 项目之 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分包 合同 总包方: 分 包 方 :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日期: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 分包 合同 目 录 第一条 工程概况 . 1 第二条 承包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举例) . 1 第三条 双方工作责任划分 . 2 第四条 总包方工作内容及职 责 . 4 第五条 分包方工作内容及职责 . 4 第六条 乙方现场指导工程师之责任要求 . 6

2、第七条 乙方材料管理使用之责任要求 . 6 第八条 价款与计量 . 7 第九条 付 款 . 8 第十条 交货方式、期限及验收: . 9 第十一条 工期延误 . 10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 11 第十三条 变更与变更计价 . 11 第十四条 技术质量要求 . 11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与环保、职业安全 . 12 第十六条 技术资料 . 12 第十七条 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 13 第十八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及适用法律 . 13 第十九条 违约 . 13 第二十条 保 修 . 14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 15 第二十二条 争议与裁决 . 15 第二十三条 其它事宜 . 15 第二十

3、四条 其它约定 . 16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分包 合同 1 / 20 合同编号: XXXXXXXXXX 项目之 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分包 合同 总包方(甲方) : 分包方(乙方) :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 钢结构加工 、制作运输 分包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 地点: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 : 层 数: 地下 层 /地上 层 结构形式: 工程质量目标 : 第二条 承包

4、 范围 、 内容 及承包方式 (举例) 2.1 承包 范围: ( 1) 图纸指定范围内 :*栋 *轴 (含轴线 ), *轴上全部钢构件加工制作;全部柱脚锚栓 (含垫片 )、钢爬梯的加工制作、运输;以及所有单体建筑内全部钢构件加工制作。 ( 2) 若因乙方的构件加工制作进度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将其承包范围内的构件委托给其它单位加工。如甲方委托本次承包范围外的其它类似构件由乙方加工,则单价及合同条件均按本合同执行,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 承包内容: 本工程图纸要求的全部钢构件制作及运输、包括但不仅限于原材料复试、原材料矫正、放样、下料、坡口切割、附件配件组装、焊接、矫正、成品检验、

5、摩擦面、底层清扫、除污、除锈、喷砂、喷涂油漆、 焊缝自检探伤、 包装、运输至指定地点等工作。 包括为了完成本合同内的钢结构制作工程所须完成的所有项目,包括图纸显示和未显示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 1)所有钢结构钢构件的制作、储存、运输、涂装。 包括底层清扫、除污、喷砂除锈、油漆、防锈防腐处理等所有应在加工厂完成的涂装工作;防锈漆应使用图纸及甲方认可的油漆;乙方提供材料应 使用 经甲方 批准确认的 大 厂品牌 ,需要进行材料见证复验后方可应用于本工程 等,油漆颜色暂定为 灰 色,具体色标由设计选定。安装后补漆漆料由乙方无偿提供 ,漆料采用 加工厂 厂内加工时相同 用漆。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

6、有限公司 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分包 合同 2 / 20 ( 2)储运:钢材运至加工厂由乙方负责卸车并承担卸车费,钢材运至加工厂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承担因此发生的采保费,如发生钢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损失;因施工现场场地狭窄,各种构件必须按运输车辆最大装载尺寸在投标方的加工场拼装成制作单位(非单根杆件)运输至工地现场指定位置,相应的钢梁按整根构件运输至现场(甲方负责现场卸车承担卸车费);钢柱按节次考 虑整根钢柱运输至现场;钢梁、钢柱不得在现场拼装、焊接、钻孔。该费用包括可能发生的中转堆放场地的费用及自中转场地至工地现场的运输费用、组装拼装焊接平台或 台 架费用等。 ( 3)所有为按时及合格地完成

7、本工程必须的但未在以上详列的其他工作 。 2.3 承包方式:根据招标文件 的 要求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说明的基础上,采用包加工制作、包储运、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的承包施工。 第三条 双方 工作 责任划分 本分包工程主材采购由甲方负责并运输至乙方, 乙方 承包范围内需 自行采购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须向 甲方 报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双方 各自主要工作 责任 划分如下表: 序号 工 作 内 容 甲方责任 甲方工作纲要 乙方责任 乙方工作纲要 备 注 1 钢材采购 损耗率见清单 1.1 材料采购 甲方与钢厂签订定货 合同并支付料款。 1.2 材料运输 甲方负责支付钢厂到乙方加工厂的运输

8、费用。 材料由乙方联系钢厂将材料运输至其加工厂,并在工厂卸货及清点所有甲供材料,并及时反馈甲方下料质量。 材料不得出厂加工。 1.3 材料复试 原材料复试 由乙方委托国家见证实验室完成,并支付费用。 2 辅材采购 2.1 焊材牌号确认 乙方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推荐焊材型号及相关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使用。 与焊接工艺评定一致。 2.2 焊材采购 按甲方确认品牌进行采购 3 图纸提供 甲方提供一套施工及 加工详图 乙方对图纸问题及时书面反 馈意见,不得随意更改。 4 车间制造 4.1 下料 甲方主材排版图发至乙方加工厂 乙方加工厂:将甲方发至乙方加工厂加工图与甲方排版图核对一致,方可下料。 加工图与排版

9、图不一致时,乙方须及时与甲方确认。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分包 合同 3 / 20 4.2 钢材预处理和预 油漆 按 计划、施工详图、技术标准 及乙方工艺完成 4.3 车间制造: 按计划、施工详图、技术标准 及乙方工艺完成 包括组对、焊接、校正、抛丸除锈、涂装、钻孔等;加工厂部分的栓钉、螺栓焊接、油漆等。 4.4 制造过程的探伤 常规实验室和第三方见证实验室必须得到甲方认可 . 按施工详图、技术标准及乙方 工艺完成。 UT 探伤报告、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 4.5 高强螺栓抗滑移 系数检测 试件由乙方负责。 高强螺栓抗滑移系 数检测报告、 4.6 涂装:底漆、面 漆等

10、选用门普来涂料按设计要求 进行涂 装 5 检验 提前 2 天通知甲方进行检验 5.1 自检 按乙方工艺及技术标准进行 5.2 甲方和第三方检 验 常规实验室和第三方见证实验室必须得到甲方认可 乙方自检,积极配合甲方复验 5.3 检验文件提交 乙方负责 6 包装 编号标识应事先与甲 方协商一致 裸装、编号标识 7 包装清单 交货前 2 天 按甲方提供形式 8 桁架预拼装 (本条暂不适用) 9 合格证 , 检验报告 交货前 2 天 10 辅材证明 交货前 2 天 11 成品运输 乙方负责从加工厂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及运输过程中的保险、成品保护等。 钢梁均整榀运输,不得任意肢解 12 现场清点交验 甲乙

11、双方指定人员共 同清点 派驻工地现场指导人员发运 前 2 天到场。 指定验收人员签字 13 桁架现场组拼 (本条暂不适用) (本条暂不适用) 14 驻厂监造 向工厂派驻 1-2 人监造代表 提供 1-2 人食宿、办公条件,并承担与之相关费用。 如有 15 结算单 按合同付款条件执 行。 发运后 7 天内,乙方提供验收合格资料。 16 竣工资料 提供甲方要求数量的竣工资料。 8 套竣工资料(不含加工图)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分包 合同 4 / 20 第四条 总包方 工作内容 及职责 4.1 总包方 项目经理 、商务经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代表总包方全面履行合同

12、各项职责。 (授权书附后) 总包方驻加工厂 监造人员 : 监造人员职责与权限 : a) 对每日构件各工序加工进度进行统计 形成 日报 并反馈项目经理; b) 监督各项工艺执行情况 , 通过日常巡检对各工序加工情况进行质量控制 ; c) 核查总包供应材料订单与到场货物数量,与加工厂形成签收记录; d) 对原材复试、摩擦面试 件等试验进行送样前见证 ; e) 对焊工证件进行监督管理,保证焊工持证上岗 ; f) 对构件进行隐蔽验收、终检验收 ; g)构件 发运前的资料审核、构件标识复查、装车情况监督管理 ; h) 对 总包方 变更 指令引致的 签证 进行 确认,同时收集相关资料为后续费用 核算 做好

13、原始资料记录 ; i) 对总包项目部各项指令进行落实并积极反馈处理结果 。 4.2 提供钢结构施工总控计划,如需改变钢结构加工、运输计划,需提前 5 天通知乙方。以上计划提供时间以补充文函为准; 4.3 提供结构施工图及过程当中变更、深化设计图纸、钢结构加工详图 1 套 。如乙方认为详图不能满足 工厂加工需求,则乙方自行负责深化以满足自身加工需要 , 但必须报甲方审核批准 后方施工 ; 4.4 提供钢结构加工原材料(钢材); 4.5 甲方按加工图图示数量按合同约定的各主材 损耗提供 主材 ,如乙方实际使用数量超出损耗,则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材料费用; 4.6 审批乙方报验的钢结构加工方案、焊接工

14、艺评定、焊工培训考试计划、钢结构加工进度计划、钢构件进厂 交货 计划等; 但这种审查通过并不能免除分包方承担因方案缺陷、错误所导致各种后果的一切相关责任。 4.7 现场监督所有钢材见证取样; 当总包方对工程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有权随时进行抽查。 4.8 提供乙方驻现场工 程师工作场所; 4.9 总包方负责定期召开的协调例会 4.10 如有需要,派驻 1-2 名监造工程师在加工过程中驻厂; 4.11 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并 及时完成钢结构加工单项工程决算并支付相应款项。 第五条 分包方工作内容及职责 5.1 分包方代表姓名【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代表分包方全面履行合同各项职责 ; 5.

15、2 总包方负责定期召开的协调例会,分包方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并服从于会议决议以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分包 合同 5 / 20 及总包方的协调管理。若分包方负责人无法正常参加,需事先向总包方项目经理请假,并指定全权代表参加 ; 5.3 严格遵守安全施工、防火等规范和制度,承担施工中造成的事故责 任和费用 , 做好现场自身范围内的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 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与安全作业交底。提供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工具、机具。 5.4 提交满足总包方要求的施工方案 , 按照总包方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分包方提供的 材料 应通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并在法定质检单位检测

16、合格,提交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凡在 北京 地区使用时应遵守 北京 市建委相关规定。提供满足质量、工期、安全要求的施工作业人员与管理人员 ; 5.5 按甲方提供的和国家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的要求精心安排工艺及施工,对加工定作物原材及成品的质量、数量和工期全面负责 ; 5.6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向甲方递交一份包括乙方所有工作在内整个工作的计划安排时间表,该进度计划应合理和恰当地考虑甲方整体工程进度计划,并能准确反映为恰当和按时地完成本工程乙方在每个工序的各个时段,以及材料的到场时间、批次构件加工完成时间、批次构件到工地现场时间。 5.7 指派 两名设计专业人员配合甲方完成详

17、图设计工作;指派有钢结构制作经验的人员负责工厂和工地现场的协调。 在工作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或其他任何技术问题,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提供修改意见。 乙方负责复核 甲方提供的图纸之间是否交圈,如果因图纸不一致而引起加工错误由乙方承担,不得索赔 。 5.8 提供钢结构部件及材料移交甲方前的必要包装、保险。 乙方负责自身人员的人身保险、材料保险、自身设备保险。 乙方必须根据安装图纸对所有钢构件进行编号,保证按甲方进度计划要求及时将钢构件配套运输至施工现场; 分包方发货的同时应向总包方提供配套的发货构件明细表,其内容包括构件的编号、位置轴线、名称、型

18、号、单重、数量、合重等信息。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禁止乙方在所有钢构件标注有关宣传标记 。 5.9 乙方需制作 8 套竣工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要求填报所 有甲方及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及商务资料;所有获得设计、业主、甲方及其代表审批的文件、资料、材料、设备等,并不能免除属于乙方应承但的所有责任。 5.10 负责解决甲方、监理驻加工厂监制人员的食宿、交通和办公费用。 5.11 乙方必须书面向 授权 。乙方法人代表须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从本工程中标之日至全部钢结构制作完成后 30 天, 作为乙方加工厂负责钢结构制作加工制作的指定负责人,拥有包括人员调用权、资金使用权、设备物资使用权、对外函件及

19、结算的签字权等为解决处理与本合同有关事宜的一切权利;该授权书作为合 同附件,与合同构成一体; 5.12 乙方必须书面出具:钢结构制作组织保证书、钢结构制作项目人员保证书、钢结构制作加工设备到位保证,该书面保证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构成一体; 5.13 乙方 必须提供充分的资金来源,保证钢结构制作过程中资金需要,乙方不能因甲方资金不到位而影响加工工期、质量和供货时间; 乙方自行负责办理所有相关经营和备案的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分包 合同 6 / 20 5.14 分包方 依照 总包方 提供图纸加工 ,过程中如发现 图纸的尺寸误差等于 或大于 2 毫米

20、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总包方,当总包方予以确认后,方可加工制作; 5.15 分包方 自行提供至少两名具有类似工程实 际经验的能独立协调处理问题的现场指导工程师指导 总包方 施工,并负责施工中构件加工制作问题的处理及承担其所发生的费用;并配合 总包方 做好施工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全部费用 分包方 自理; 5.16 分包方 应保障 总包方 免于承担因 分包方 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 总包方 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 第六条 乙方 现场指导工程师 之责任要求 6.1 乙方配备具有类似工程实际经验的、能独立协调处理

21、问题的现场指导工程师配合甲方现场安装施工;乙方需提供现场指导工程师的有效委托书(委托书 需说明现场指导工程师之责任及权限)。 6.2 如果业主和 /或甲方认为乙方的现场指导工程师不能胜任现场钢结构配合工作,业主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满足业主和 /或甲方的要求。 6.3 现场指导工程师应在钢构件到达现场前两天到达施工现场,并在钢结构工程完毕后撤离。现场指导工程师的食宿、交通、通讯、仪器及办公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6.4 乙方的现场指导工程师应: 服从甲方的管理; 配合钢结构安装前的技术准备工作; 负责钢构件的清理交验工作;配合现场施工组织与操作; 6.5 乙方现场指导工程师的工作时间应

22、满足甲方的施工需要,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 以要求乙方现场指导工程师进行合理限时的加班,乙方自行承担其职员的加班费用; 6.6 乙方负责本工程钢构件的运输保管工作,对因运输原因造成的钢构件质量问题负责全面责任。 6.7 乙方办公设备及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七条 乙方材料管理使用之责任要求 7.1 零星材料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采购单价及采购厂家、采购数量必须事先经甲方确认。 7.2 由乙方委托国家见证实验室完成甲供材料的进厂复试,对不合格材料应及时反馈书面意见予甲方,乙方承担不及时反馈及申报资料造成的损失。 对于由甲方提供的钢材,乙方只有使用权、保管权,钢材调配权归甲方 ,乙

23、方使用钢材前必需经甲方驻厂人员确认方可使用,甲方驻场人员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给予确认。 7.3 节点板、连接板由乙方负责排板,甲方进行复核确认,乙方确保节点板、连接板的损耗率控制 在 5%以内。 7.4 甲方依据图纸按定尺进行材料采购并进行复核确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钢材实际消耗量超过 按图纸计算净量加双方约定的损耗率之外的数量,超出部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分包 合同 7 / 20 7.5 乙方在加工时需尽最大能力合理利用余料无偿焊好现场安装钢构件上所需的吊耳、安装用临时连接板、防坠板;乙方应利用甲方委托采购的同板厚度及材质的

24、剩余尾料制作 引弧板、衬板、耳板等,严格控制损耗。 7.6 乙方负责管理甲方采购的钢材 ,作到不丢失、不 串用,及时向甲方上报剩余钢材盘点表,并为甲方提供钢材保管承诺书,否则引起的一切相关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7 乙方采购的钢板损耗控制在:主体构件损耗 不超过 3%,节点板 (按图纸净量计量 )损耗不超过 5%;且须得到甲方的认可; 栓钉 的损耗不超过 2%; ( 此为建议损耗率,结合工程情况需双方协商确定 ,列入合同清单损耗率中 ) 第八条 价款与计量 8.1 合同价款 :本合同暂定总价 元整(大写: 元整)。 8.2 合同 清单 组成明细 “合同清单附后” 合同 数量 为暂估量,并不作

25、为结算依据,双方结算根据本款第 4 条工程量计算方法进行。 8.3 对单价的说明 1) 本合同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它包括分包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总包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任何组成合同价款清单以外的而根据设计和规范必不可少项目,无论是否有单独列项,其价款均视为已经平均分摊在清单所列项目之内,不再单独计取。 2) 本合同单价已综合考虑为完成本分包工程之所有项目包括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内容可合理推断出的内 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加工图审核、按所供主材排版、原材卸货、加工费(含打孔、植栓钉、 焊

26、钢筋连接器 、安全挂钩、安全爬梯等零星 构件 )、除锈防腐费(含油漆,按总包方指定品牌)、现场补漆料、装车费、运输到总包方指定地点的费用(含超长超宽运输、开道及特殊运输通行证的费用)、检测试验费、保险费、技术措施费、资料费、构件运至现场后移交总包方前的半成品及成品保护费、税金、管理费、赶工费、缺陷修复费、二次搬运费、风险费等一切完成承包范围内各项工作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同时分包方负责前期业主、监理及总包方的考察及驻厂监造费用。 3) 合同单价已包括各类工艺用板、焊接衬板,现场焊接用垫板、衬板、 柱内格构板、隔板 、 吊装耳板等,但此部分量不计入结算工程量中。 8.4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本表所列数

27、量为暂定量,结算按实际完成 加工图图纸有效 尺 寸 (有效尺寸定义:指 按照 甲方确认的加工 图纸所显示的净尺寸计算出的理论重量为准,钢柱牛腿并入钢柱计算,节点板按图纸净量计算,不扣除 0.3 平米以内的孔洞重量 。 柱内格构板、隔板衬板 、 熔敷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钢结构加工制作运输分包 合同 8 / 20 金属、各类工艺用板、焊接衬板、引弧板、现场焊接用垫板、衬板、吊装耳板等不计算重量 。 ) 1) 乙方加工的构件需在施工现场安装完成并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方可进入结算工程量计量。 2) 构件加工制作及运输重量计量原则:按最终加工图纸、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及洽商,以图纸的

28、有效尺寸计算出的理论重量为准(钢柱牛腿并入钢柱计算,节点板 (按图纸净量计量 )并入相应的主体构件计算,相邻构件连接板按较低构件的单价计算,不扣除 0.3 平米以内的孔洞重量,柱内格构板、隔板、衬板等不计算重量); 3) 栓钉按图示数量与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两者间取较小值计算; 4) 油漆按图示尺寸计算接触面积。 5) 不另行计算项目:熔敷金属、各 类工艺用板、焊接衬板、引弧板、现场焊接用垫板、衬板、吊装耳板等部分量 等均不计入结算工程量中。 6) 各类构件 损耗率表见合同清单 ; 8.5 废料处理:分 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审核确认后的排版图 下料,总包方所供材料量扣减图纸量后的 废 料属总包方;分

29、包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额外消耗。 1) 所有权属总包方,由分包方保管,如有遗失,作价赔偿; 2) 以吨为单位废 料计算:总包方所供材料量( A)扣减图纸量( B),再扣 损耗率 ( C=B*各类构件损耗率 )后的 废 料( D)属总包方,即 D=A-B-C; 3) 以件 、个、根 数 等 为单位 废 料计算:总 包方所供材料量( A)扣减图纸量( B),再扣减损耗( C=B*各类构件损耗率 )后的 废 料( D)属总包方,即 D=A-B-C; 4) 废料由 总包方委托分包分处理,处理价款按照总包 方采购价的 50%计算,再结算价款中扣减; 8.6 剩余整 料处理:属总包方所有,双方可另行协商处理。 第九条 付 款 9.1 本工程无预付款。 9.2 月度付款前提 1) 业主已经将相应款项支付给总包方; 2) 月度施工内容经总包方同意; 3) 施工进度在总包方的总控制计划之下; 4) 试验 /复试报告证明所用材料合格或满足合同要求; 5) 经监理单位、总包方验收合格【分项验收时】; 6) 随月进度提交了相关技 术资料【试验报告、验收资料等】。 7) 提供符合总包方要求的建安工程款发票。 9.3 付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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