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澜沧江上游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采用模式的初步方案剑川县环境保护局编制单位:剑川县财政局剑川县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103咨询机构:大理融信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南林业大学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年月2/103目录3/103剑川县澜沧江上游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采用模式的初步方案为科学规范地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吸引国内外社会私营资本积极参与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公共服务领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号)和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可研报告等相关资料,现对澜沧江上游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分析评价,做出模式的初步方案。希望通过对该项目模式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分析,能够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提供科学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