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C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划分C.0.1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C.0.2汽油、LPG和LNG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坑或沟应划为1区。C.0.3埋地卧式汽油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C.0.3),应符合下列规定:1 罐内部油品表面以上的空间应划分为0区。2 人孔(阀)井内部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1.5m(0.7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应划分为1区。3 距人孔(阀)井外边缘1.5m以内,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2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分为2区。注: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汽油罐通气管管口爆炸危险区域用括号内数字。E=1厂丨丨二科曲口“I1图C.0.5汽油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C.0.3埋地卧式汽油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0区;1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