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规划的适用条件任何思想方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超出了特定条件,它就失去了作用。同样,动态规划也并不是万能的。适用动态规划的问题必须满足最优化原理和无后效性。1最优化原理(最优子结构性质)最优化原理可这样阐述:一个最优化策略具有这样的性质,不论过去状态和决策如何,对前面的决策所形成的状态而言,余下的诸决策必须构成最优策略。简而言之,一个最优化策略的子策略总是最优的。一个问题满足最优化原理又称其具有最优子结构性质。J例如图2中,若路线I和J是A到C的最优路径,则根据最优化原理,路线J必是从B到C的最优路线。这可用反证法证明:假设有另一路径J是B到C的最优路径,则A到C的路线取I和J比I和J更优,矛盾。从而证明J必是B到C的最优路径。最优化原理是动态规划的基础,任何问题,如果失去了最优化原理的支持,就不可能用动态规划方法计算。动态规划的最优化理在其指标函数的可分离性和单调性中得到体现。根据最优化原理导出的动态规划基本方程是解决一切动态规划问题的基本方法。可以看出,例1是满足最优化原理的。2无后向性将各阶段按照一定的次序排列好之后,对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