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道闸租赁合同 甲 方 : 地址: 电话: 传真 : 乙 方: 地址: 电话: 传 真 :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 双方就 (区域)道闸杆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同履行期限: 共 壹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5 日至 20XX 年 11 月 14 日止。 【第二条】合作内容: 1、甲方允许乙方在所管辖的 小区出入口道闸上安装道闸灯箱 ,共计 杆 ; 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2、灯箱广告长为 2 .4 米, 高 为 0.33 米,厚 0.10 米,总重量为 2.8 斤。 3、乙方可通过该道闸灯箱发布在本合同约定的商业广告及其它各类信息。 4、甲、乙双方同意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拥有上述项目的经营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为乙方的灯箱安装工作以及灯箱广告信息更换提供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2、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该道闸灯箱广告的具体位置,为保证该道闸灯箱广告的功能有效持续发挥,在本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该 灯箱的 安 装位置。 3、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在其所管理的物业内安装同类的广告。 2 4、甲方确认本物业的业主委员会或发展商已同意 甲 乙 双 方 签署 本合同 ,便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该项目享有经营权。 5、合同履行期内,如本物业管理发生变更,则甲方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或新的物业
3、管理方就合同善后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如乙方届时已支付的费用超过甲方应收的金额(甲方应收的金额按月计算),则甲方应在物业管理更换之后并收到乙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将剩余费用扣除支付给业主委员会或新的物业服务单位。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 正常 的 供电。 7、 如因 乙方设备自身问题 、甲方设备问题 、 暴风暴雨 等 非人为因素 导致的灯箱以及广告损坏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应尽快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修复 。在合同期内 如果道闸灯箱以及所发布的广告出现 第三方 人为因素损坏,甲方可 协助 乙方向肇事者追究经济损失 , ;具体赔偿标准 为: 损坏程度 赔偿金额 (单位:元 /个 ) 灯 箱 损 坏
4、完全损坏 , 即不可修复 800.00 轻度损坏 ,即经修复可正常使用 400.00 灯条损坏 100.00 广告画面损坏 广告画面损坏 100.00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道闸灯箱广告放置于本合同第二条第 1 款所规定的甲方物业内, 双方约定的道闸杆安装一个灯箱广告 ,安装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道闸灯箱广告所有权属乙方,合同期满或本合同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收回该道闸灯箱 设备 , 但 需将场地清理干净。 2、乙方负责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状况下安装该道闸灯箱以及灯箱广告信息的更换。乙方安装道闸灯箱广告不得影响道闸的正常使用,若引起道闸使用问题,由乙方承担安装引
5、起的责任。 3、乙方保证所有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风俗,若 由此引发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在该道闸灯箱广告中发布商业广告、公众信息或3 公益信息,并符合广告法和知识产权法相关法规, 但不得发布与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相关的广告信息。 若由此引发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经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其认为需要的时候将其在本合同中之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乙方应当保证该第三方拥有履行合同的经营资格,且甲方在本合同书中的权利不受任何影响。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费用 乙方每年应支付甲方人民币 (小写) ¥ 元整(大写) 作为道闸灯箱广告发布信息的物业服务费。共计道闸
6、根,单价为 ¥ 元 /杆 /年 (费用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2、支付方式 广告费 支付方式为 半年 支付。本合同正式 签 订 后,乙方即向甲方(支票或现金)支付 。 甲方 应开具等额有效服务费发票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 1、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 应提前 15 天 通知对方 ,并阐明理由,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变更、解除。未经同意变更、解除方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2、若遇法定不可抗力之情 形,包括地震、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任一方可立即书面
7、通知对方,本合同自动中止。 3、若受国家政策影响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 同。 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 1、 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相关费用,超出期限 10 天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滞纳金为总金额的 1%/天; 2、 乙方在广告发布时不遵守协议内容者,发布违禁广告的,甲方有权利对广告进行拆除; 3、 单方面解除协议而不通知对方者,应赔偿 对方 5000 元 违约金 ; 4 4、乙方 所装广告每个用电量为 7 瓦每小时(含 7 瓦),电费由甲方承担,但超出 7 瓦视为乙方违约 。 【第八条】责任归属:( 关于道闸横杆的事故责任归属问题) 1、 横杆改装后,如果因为
8、乙方所装广告超过了本合同所约定的重量 ,从而导致的断杆 、 砸伤车辆 、砸伤行人 等 ,其赔偿损失由 乙方 负责; 如果 是 横杆质量问题,其赔偿损失由甲方负责; 2、 因车辆行驶失当造成的碰撞导致横杆损坏,由肇事方进行赔偿;灯箱损坏 后 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恢复设备。灯箱赔偿款甲方 可协助乙方 向肇事方收取 。 【第九条】其他 1、甲方不可将乙方所设置灯箱在未经乙方允许情况下擅自 挪为他用,或将乙方使用的相关场地转给他人使用。 2、 供电 :供电时间为(春、夏、秋)当日 19: 00 时至次日凌晨的 2: 00时,(冬季)当日 18: 00 时至次日凌晨 1: 00 时 (或 7 小时天)由该
9、系统自身的定时装置控制 。 3、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一物业内若继续允许开发使用类似广告信息(即利用道闸灯箱广告在物业内),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签约权。双方可在合同履行期间结束的 前 一 个月内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 4、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生效后,若对本合同条款做出修 改,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5、本合同共 5 页,一式 2 份,甲乙 双 方各执 1 份, 经 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 同等 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向当地 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正文到此结束) 甲方(签章): 乙方 (签章) : 5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 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