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合租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 合同法 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共同租赁房屋一事达 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租房屋位于: 黄埔路 361 号 3 单元 7 层 1 号 第二条 甲方作为 房主,应维护房子的正常使用情况 。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一卧室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 公共区域 的共同使用 权。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重新订立协议,方可进行。 第三条 租金支付形式为按季度支付,在 协议订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押金会 在合租协议正常中止时退还), 下季度房租应提前一个月交付 租期为 年 月 日起
2、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 合租期间,水、电、煤气、宽带费、卫生清理费按所实际所居住人数平摊。 第六条 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 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 的合理建议,应予以采纳。 第七条 如有访客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 2 个访客来访,应提前 告知对方。如因生活需要,维修设备、添置设施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 房屋使用权 。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
3、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 害 社会公共利益 ,产生噪音,影响办公及楼上居民生活的。 3、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的。 第九条 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 “节约、爱惜 ”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 的安全。 第十条 乙方如需退房,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居住不满一个月,租金按一 个月收取。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对其 房屋结构 进行任何改动 )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 或者出售等, 本合租协议自然终止 ,甲方不负 违约责任 。甲方也必须在与 房屋有变化一个月前 ,告知乙方。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 5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 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 一式两份 ,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 年 _月 _日 20XX 年 _月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