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工区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配电运检工区新建居住区(含商住两用,下同)供配电工程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对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以下简称“居配工程”)全过程管理提出了规范性工作要求。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配电运检工区居配工程的管理。第二章管理目标与要求第四条居配工程的管理目标:通过规范居配工程的过程管理,加快居配工程建设步伐,推进居配工程结算进度。第五条按照“标准规范统一、人员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协调”的要求加强居配工程管理,按照明确的工作范围及管理界面,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居配工程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工区分管领导职责负责居配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工作。第七条项目管理专职职责负责居配工程的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招标需求上报、物资上报及领用、施工监督、工程结算等工作。第八条工程建设班班长职责负责居配工程的分派、掌握工程进度、组织落实本班工程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项目经理职责负责居配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及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