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 罗春太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贷款人(乙方): 崔勇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个人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及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 壹佰贰拾万圆整 ( ¥ 1200000.00)。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款用于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即从 2013 年 7 月 5 日至 2014 年 7月 4 日。 第四条 贷
2、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 月利率为 15 ( 1 分半) ,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 变。 第五条 计、付利息 贷款利息自 2013 年 7 月 5 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 月 计息,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 首 月的第 5 日 前 , 按贷款额 *月利率 *3。 第六条 借款的发放 发放借款 :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采用借款人 委托 支付方式 。 乙方 经中间人(叶扬)介绍 , 由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 中间人(叶扬) 账户 , 一次性 发放借款 人民币(金额大写 ) 壹佰贰拾万圆整 ( ¥ 1200000.00) 给甲方;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
3、任何还款,均按 先还息后还本 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方式 甲方应在 结息日 之前( 每季 首 月的第 5 日 ), 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即 2013 年 7 月 5 日) 。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还本 付息计划 甲方须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及利息 : (一)按下列 还本 付息计划 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及利息 : 序号 还款时间 还 息 金额(RMB) 还 本 金额(RMB) 合计 (RMB) 1 2013 年 7 月 5 日 ¥ 48000.00 ¥ 0 ¥ 48000.00 2 2013 年 8 月 31 日 ¥ 0 ¥ 200
4、000.00 ¥ 200000.00 3 2013 年 10 月 5 日 ¥ 39000.00 ¥ 0 ¥ 39000.00 4 2013 年 11 月 5 日 ¥ 0 ¥ 200000.00 ¥ 200000.00 5 2014 年 1 月 5 日 ¥ 30000.00 ¥ 0 ¥ 30000.00 6 2014 年 2 月 5 日 ¥ 0 ¥ 200000.00 ¥ 200000.00 7 2014 年 4 月 5 日 ¥ 21000.00 ¥ 0 ¥ 21000.00 8 2014 年 5 月 5 日 ¥ 0 ¥ 200000.00 ¥ 200000.00 9 2014 年 7 月 4
5、日 ¥ 0 ¥ 400000.00 ¥ 400000.00 四、还款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 ,按 还本 付息计划,支付 乙方 相关款项 。 五、提前还款 甲方如需 提前 还款 还息 , 经双方协商,另行拟定 还本 付息计划 。 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的违约责任 1、 甲方 对所借款项的使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甲方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的, 乙 方 有权 追回贷款本息, 并保留依法检举、追缴等法律权利 。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甲方 如逾期不 按 还本 付息计划 还款 (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 , 乙 方有权追回借款。 甲方 提前还款的, 乙方 应按规 定加减收利息。 二、 乙方 的违约责任 1、乙方按约定 提供贷款。 2、 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乙方无权提前收取相关款项。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