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销合同 合同 编 号: 制订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工程机械配件 ,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 项目、 数量、单价及金额 : 项目 商标 产品名称 单价(元) 数量 (套) 金额(元) 1 2 3 4 5 6 二、 产品总金额:人民币 ( RMB 元)。 三、 购销条款 : ( 1) 乙方 生产的货品必须 标注 甲方指定的 “ 123456” 商标,货品 材质、 硬度 、 规格、颜色等 必须严格按照 乙 方 提供 的 样 品进行加工 制造, 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材质成分必须均匀无
2、色差、无裂纹、无伤痕等 。 ( 2) 乙方不得 把 标有 相同或近似 以上 商标的 任何 产品出售给其他人 或 私自进行销售。否则,由此 所造成 甲方的 全部 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予 甲方。 ( 3) 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 或个人 透露 本合同内容和双方合作 的相关 事务 。否则,乙方须赔偿 甲 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 4) 乙方作出质量保证,若产 品在正常使 用情况下, 六 个月内出现 任何 质量问题 , 乙方应予以换货或退货 , 若退货则 货 款 须 按退货数量 全额退还 甲方。 ( 5) 乙方若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定金 后
3、 45 天内不能交 付全部 货 品 ,乙方必须全额退还定金并且交付违约金人民币( RMB 元) 予 甲方 。 ( 7) 若乙方按时按质按 量 为甲方生产 产品,而甲方不按时提货,甲方已付的 定金(人民币贰万圆整) 则作为违约金赔偿予乙方。 五、交货期:乙方 在合同签订 后 二 十 五 天内交付 产品 项目 1 和 2 全数 货品 予 甲方 , 四 十 五 天内交付产品项目 3-6 全数 货品 予甲方 。 四、付款方式: ( 1) 合同签定时,甲方先付定金人民币( RMB 元)予乙方。 ( 2) 甲方 在全部货品交货后二个月内 支付人民币( RMB 元), 四 个月内 付清余款 人民币 ( RMB元) 。 六 、 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定补充合同。 七 、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 无法 解决, 双方同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 效力 , 自签 订 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名( 盖章): 代表人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