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合同回传至: 025-86853999 委托协议 甲方(旅游者):毛晨牧 方: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根据中华 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甲方与 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委托代办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 条 旅游者信息 甲方需要仔细核对旅客的姓名与证件号, 方将按照以下信息为甲方预订,若因信息有误造成甲方损失,所产生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毛晨牧 MAO/CHENMU 因私护照 周佳琪 ZHOU/JIAQI 因私护照 孙叶菲 SUN/YEFEI 因私护照 第 条 预订项目及
2、要求 甲方委托 方办理以下 项或 项服务, 方按甲方选择的内容代为预订,并接受甲方以总价支付:代订机票、酒店;代办个 旅游签证;代办目的地地面资源(例如用车、门票、当地观光游览等);抵离接送机等。 机票预订 (参考航班 ) 航班 出发 -到达 经停 起飞机场 到达机场 数量 全日空航空 上海 -东京 / 2014-10-02/13:50 2014-10-02/17:40 成 : 3 NH1260 虹桥国际机场 东京羽田机场 童: 0 全日空航空 东京 -上海 / 2014-10-06/18:10 2014-10-06/20:15 成 : 3 NH921 东京 成田国际机场 浦东国际机场 童:
3、0 备注:具体航班时间以出游提示为准。 酒店名称 房型 (床型 ) 住时间 退房时间 住宿时间 数量 新宿新丽饭店 (Hotel SunLite Shinjuku ) ; 单 间 /Single 2014-10-02 2014-10-06 4 晚 1 (单 床 ) 酒店用餐情况 无早 新宿新丽饭店 (Hotel SunLite Shinjuku ) ; 号 床房 /Semi Double 2014-10-02 2014-10-06 4 晚 1 ( 号 床 ) 酒店用餐情况 无早 签证名称 类型 数量 日本个 旅游签证 旅游签证 /个 签证 3 第三条 费用计算 1. 旅游费用总额: RMB:
4、20,191 元(不含保险),人民币(大写) 贰万零壹佰玖拾壹元整 。请您于 签约后 2 个小时内 付清款数,以便我们及时为 您 确认。 费用说明:(请在下面空白处填写费用说明) 备注:费用包含 45 元 /人保险 费用 最终支付 20326 元 都邦保险出境游款: 1、投保年龄: 28 天 -80 周岁; 2、任何年龄在 18 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如果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 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超出中国保监会所规定的限额(即人民币 10 万元)须特别告知, 否则保险公司可能对超出限额的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 3、 71 至 80 周岁的被保险人,其 “意外身故、烧伤
5、及残疾保障 “和 “双倍给付意外伤害 “的保险金额为 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 4、如保险期间为一年,每次承保旅程最长期限为 181 天 5、本保险为本保险 单所载之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提供 24 小时的保险保障,涵盖地区包括但不仅 限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以及所 有申根国家包括但不仅限于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 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波兰、捷克、爱沙尼亚、立陶宛、斯洛 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及马耳他等国家和地区 6、本保险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前往或途经阿富汗、缅甸、古巴
6、、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朗 、伊拉克、利比里亚、苏丹、叙利亚 ,或在上述国家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2. 如需开具发票,请旅游者归来后两个月内向旅行社索要。发票开具后,若办理退款,需先退还原发票,并保持发票兑奖联完好(如有兑奖联)。旅行社可接受旅游者、或除旅游者之外的其他人员、单位对本合同付款,并且旅行社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对签约一方开具发票。 第四条 双方确认 1. 甲方知悉并确认预订信息无误,乙方接受甲方预订的以上事项。 2. 甲方无法与乙方用合同确认事项的,甲方同意采用电话、短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乙方确认。 3. 若甲方未能在最后付款期限前确认并付款,所有的预订将会被 自动取消,乙方不再做
7、任何预先通知。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以上各项服务内容均为委托业务,乙方与甲方间不涉及任何保险责任关系,委托服务事项之外甲方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出游期间的任何活动纯属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 2. 甲方在接受委托事项期间,向服务方提出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或有关服务质量的投诉,乙方可以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过错导致代办服务内容如航班、酒店等需要调整,乙方承诺将本着诚信原则为甲方更换同等标准的服务项目,保证在出发前,及时将更改后的服务项目交由甲方确认。 3. 甲方应携带有效证件,按照航班时间提前前往机场登机(国内旅游,宜提前 90 分钟到达机场;出境旅
8、游,宜提前 180 分钟到达机场)。否则,误机自理,如遇政策性调价,如燃油税调整等,将由甲方负责补足或退回差价。 4. 甲方应保证所持证件为过关和登机的的有效证件,如因个人证件问题不能及时登机和出入境,由甲方自行负责。 5. 甲方在委托事项执行过程中如有不满意之时,不得以滞留境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等方式对委托事项故意拖延、扩大损失、擅自取消行程等处理方法,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6. 甲方在执行委托事项时, 必须符合我国和目的地国家及地区的有关规定;委托事项实施方(如酒店、机场、票务、景区、海关等)有另外特别规定的,甲方应予以遵守。 7.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签证的,需要甲方缴
9、纳出境保证金的,甲方以 -种方式缴纳 1)、甲方需向乙方缴纳人民币 元 /人的担保金,合计: 元 /人 人 元(零元整),甲方最晚于出签后 2 个工作内缴纳。甲方逾期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服务、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 2)、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签证,乙方先不收取甲方保证金的,在甲方提供必需签证材料后,根据实际情况,乙方要求甲方缴纳保证金或补充材料的,甲方必须予以配合,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8. 交纳出境保证金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方式在出游前,向银行交纳保证金,由游客、旅行社、银行签订三方协议;第二种方式是在出游前,以对公汇款的形
10、式,将保证金交至乙方账户;第三种方式是在出游前,以现金的形式(现金额最多为壹万贰仟元),将保证金交至乙方门市。 9. 签证服务是否给与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是使领馆及有关部门的权力,如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及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不能及 时办理签证,以及被有关部门拒发签证,不准出入境而影响行程的,乙方不退还办理签证的费用。 10. 甲方因上款情形被拒签或延缓出签的,甲方已预订的机(车)票、酒店等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11. 甲方及其联保人任意一人在签证国有脱团、滞留不归、延期回国、不按时销签或违反当地法律规定行为的,甲方自愿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用于赔偿
11、乙方的信誉和经济损失。 12. 甲方按时回国后,须将盖有 “ 出入境章 ” 签证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给乙方,乙方确认无误后,全额退还甲方交纳的保证金本金。 13. 甲方若持有非大陆因私护照,请自行向 发证机关和目的地使领馆确认是否需要签证,如需签证,请自行办理。外宾回头签的,也请自行办理。 第六条 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 2. 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报名。 3. 乙方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黄金周、特殊节日等旅游旺季,房间预订以款到确认为准,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 2.
12、请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乙方郑重提醒甲方应安排好自己的活动项目,谨慎参加赛车、骑马、攀岩、滑翔、探险、漂流、潜水、游泳、滑雪 、滑冰、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如需参加上述活动,乙方建议甲方投保包含高风险项目的意外险种。出游过程中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注意安全。 3. 机票准确航班信息及具体事宜请以出游前一天的出游提示为准,如通知后航班有变化,乙方需及时用传真、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甲方,甲方需提前抵达机场办登机手续,如有误机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 酒店凭证件、或护照名字入住。酒店正常入住时间 14:00 ,退房时间为 12:00 , 若提前入住或延迟退房,需甲方
13、自行与酒店协商,若产生费用,由甲方自 理。 5. 甲方代理其他游客签约的,甲方有义务将本协议的约定事项向其代理的游客做出必要说明,并保证其在协议中的签字能够代表旅游者信息表格中列明的其它旅游者对协议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如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其代理的游客与乙方发生纠纷,责任在于签约人甲方,与乙方无关。 第 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和乙方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2. 甲方在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 8 日及 8 日以上 (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 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 ),按费用总
14、额 20%; 出发前 7 日至 3 日,按费用总额 80%; 出发前 2 天以内,按费用总额 100%。 3. 乙方在出发前 30 日以内(含第 30 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 30 日至 15 日,向甲方退还全额费用,并支付费用总额 2%的违约金;出发前 14 日至 7 日,向甲方退还全额费用,并支付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出发前 6 日至 4 日,向甲方退还全额费用,并支付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出发前 3 日至 1 日,向甲方退还全额费用, 并支付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向甲方退还全额费用
15、,并支付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4. 双方特别约定: 若甲方所预订的旅游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元旦、圣诞节或其它国家性或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圣诞节: 12 月 24 日 -12 月 25 日;其他节日的具体时段 以国家节前颁布的休假日期为准),鉴于资源的特殊状况,甲方解除协议时,须按费用总额的100向乙方支付业务损失费,此约定不受本委托协议第八条第 1 款、第 2 款的约束。 甲方明确知晓且同意,因爆款产品资源特殊,甲方付款后 无法更改、取消、退款。如此款约定与合同中其他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此款约定为准。 5. 甲方同意乙方转委托的,乙方仅就对第三人
16、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第九条 协议变更 1. 协议生效后,甲方可以将其在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也由甲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2. 协议生效后,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第十条 不可抗 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 2. 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
17、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或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 3.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退还甲方未发生的费用后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双方同意变更合同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乙方退还甲方。 第十 条 第三方责任 由于出 境管理局、各国领馆、航空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有权机构等不可归责于 方的原因导致甲方 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列车航班 延误或取消、护照延期、签证拒签或未按时出签、不得出 境等, 方予以协助,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第十 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
18、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 方住所地 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温馨提示 1. 黄金周或者其他旅游旺季期间,由于国内、国际航班中加班机、包机的数量大增,极易引起航班的延误,如遇此种情况,请 甲方在候机厅耐心等待,密切注意航班的信息,不要到处乱跑,以免误机。同时,航空公司因运力等因素有可能临时调整航班,如有此情况发生,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届时敬请甲方配合与谅解。 2. 甲方应遵守中国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途经地区当地居民的民族、民俗习惯。 3. 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路线。 4. 进入客房后,请及
19、时了解房间内设备情况,如房门插销、浴室水龙头开关、电视及冰箱饮料等,如有不能使用或者缺损的情况,请及时向酒店反映,退房时需自行结清房间提供的 饮料、食品、洗涤和长途电话费用。 5. 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景点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参与登山等活动时,应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6. 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者活动时,甲方须注意乘船安全,应穿戴救生衣,不可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者危险河道;选择水下游泳时,应携救生设备助游;海上浮潜时请关注海况及海流,务必穿上救生衣。 7. 海拔 3000
20、 公尺以上的高原地带,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不 良反应,请甲方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兴奋,洗澡水不易过热,学会正确呼吸方法。 16 周岁以下及 60 周岁以上者,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第十四条 安全提示 第十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组成 本协议 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 甲方:毛晨牧 方: 联系电话: 13611752730 合同经办 :芮义宝 签约日期: 2014-08-06 客服联系 :张玉林 联系电话: 4007-999-999转 88308 签约日期: 20
21、14-08-06 安全须知 为了增强旅游者安全意识,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识,使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的计划能圆满、愉快、顺利完成,本公司特制定旅游安全须知,请旅游者认真阅读知晓并切实遵守。 、出发前准备事项 1. 旅游者在临行前应考虑自身身体状况,必要时旅行前须征得医生同意后方可动身。如有体质较弱或者曾患病的旅游者必须坚持治疗,防止旧病复发。老年人往往患有多种慢性病,平时需要用药治疗者,出游时 切不可遗忘服药,否则,可能导致旧病复发、病情加重或恶化。临行前,旅游者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随身携带一些必备的药品及常用药品(如感冒药、止泻药、晕车药等),境外药房只能依处 方购买药品。 2. 到野生动物保护区
22、游览,应尽量穿中性颜色衣服,如棕色、米色或土黄色;白色和其他鲜艳的颜色会令动物不安。 3. 临行前安排好家中相应事宜,把旅游线路、旅行社紧急联系人等信息告诉自己家人,同时,也可将自己家人的紧急联系方式告知旅行社。 4. 请旅游者务必带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个人旅行用品、车船票、飞机票,准时到达约定的集合地点,请 勿迟到。有些景区景点对于军人、老人、儿童、残疾人士有一定优惠,请旅游者提前向导游出示证件以便导游购买优惠门票,如购买门票后再向导游出示,将不能享受优惠。 5. 在境外支付小费是种礼貌,感谢别人提供的服务,请旅游者入乡随俗,对当地导游、司机依惯例支付小费。 6. 由于中国人不喜欢使用信用卡
23、、旅行支票等支付手段,总爱携带大量现金在身,所以境外的个别强盗专门打劫中国人。旅游者独自外出时,为确保安全,建议随身携带美金的保命钱。 、行程中注意事项 ( )乘坐交通 具注意事项 1. 黄金周或者其他旅游旺季期间,由于国内、 国际航班中加班机、包机的数量大增,极易引起航班的延误,如遇此种情况,请旅游者在候机厅耐心等待,密切注意航班的信息,不要到处乱跑,以免误机。同时,航空公司因运力等因素有可能临时调整航班,敬请旅游者配合与谅解。 2. 旅游者乘坐交通工具时,应系好安全带,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24、3. 旅游者乘坐交通工具时,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不要将头、手、脚或者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不要向车窗外扔废(杂)物品,特别是 硬质物品,以免伤害他人。 4. 旅游者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并随身携带贵重物品。 5. 旅游者乘坐飞机时,应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小孩应带户口本原件,年满 16 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旅游者须持派出所证明原件)。 6. 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参加水上活动时,请旅游者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乘坐快艇游玩时,所有旅游者请抓紧扶手,年幼或者年长者请不要坐船头,以免发生不测。途中严禁追跑打闹 7. 乘机、坐车、乘船时要注意扶梯
25、,在台阶处站稳。乘车时注意颠簸路段及司机急刹车,以免扭伤或摔伤身体。带儿童的游客乘 坐交通工具时要特别注意儿童的安全。 ( )住宿注意事项 1. 抵达酒店后,旅游者须听从导游安排;酒店住宿以两人一室、自由组合为原则,如出现单男单女,本公司将调换夫妻用房或者调整为三人房;随行的小孩 12 周岁以上才能占床,请旅游者谅解。如果旅游者特别指定单人房间,请于出行前支付单人房差额并取得本公司的确认,以免出行后产生纷争。 2. 旅游者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路线。 3. 沐浴时地面、浴缸容易打滑,一定要把防滑垫放好以防滑倒摔伤,酒后不要沐浴,更
26、不要蒸洗桑 拿浴 。 4. 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者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客房,出入客房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注意保管好收据,如随身携带请注意妥善保管。 5. 如遇紧急情况请勿慌张:发生火警时请勿搭乘电梯或者随意跳楼,应镇定判断火情,主动实行自救;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者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顺墙爬行;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被褥堵 门缝 或者泼水降温的方法等待救援,或者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三)饮
27、食卫生注意事项 1. 外出旅游,旅游者应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未剥皮的水果,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因私自食用不洁食品和海鲜引起的肠胃疾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 不要随意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他人暗算。 3. 为防止旅途中水土不服,旅游者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 4. 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请在报名时告知旅行社并提前与导游说明 ,以便导游更好的给您安排饮食。 5. 旅游者品尝涮食时,为避免烫伤,待食物稍微凉却一下后再食用。使用酒精炉加热的,如需添加酒精,由酒店工作人员关闭
28、火源后添加,请旅游者切勿自行添加;使用燃气加热的,旅游者严禁抽烟或将明火靠近火源,以免引起爆炸,带来不必要的伤亡。 (四)购物注意事项 1. 请勿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由于小摊位物品真伪及质量难以保障,尽量不要在小摊位购买物品。如必须购买,请看好再与商家讨价。 2. 购物时,请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3. 非旅行社指定购物点,旅游者消费属个人行为,如产 生纠纷,旅行社可协助处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三、温馨提醒 1. 为了确保旅行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 80 岁以上老人或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
29、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 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 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 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 人; 6) 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 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 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 60 岁(含)以上 70 岁以下老年人报名出游的,需填写健康证明后方可报名, 70 岁(含)以上老年人需有家属陪同方可出游;未成年人需由
30、父母或由父母指定的临时监护人陪同,如同行人员中有未成年人无父母陪同出游的,同行的成年出游人均视为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负责全程看管、照顾。 3. 按照国家规定,旅游者在境外不准许参与色情场所活动,如有前往者,须负责自己的行为后果。 文明公约 为提高 公民文明素质,塑造中国公民良好国际形象,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今天联合颁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 为乐; 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
31、;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 文明出行, 路平安。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 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 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 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 用设施,不贪占 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 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 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 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 。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 ;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