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开发保密 和费用 协议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现为甲方正式员工,参与 “ XX” 项目的开发,已经 (或将要 )知悉此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与 “ XX” 项目有关的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
2、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 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
3、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 技术关系而知悉的 “ XX” 项目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未经授权,不得有以下行为: ( 1)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
4、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或无心之举加害于公司使公司受到任何方面的损失或负面影响,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 ( 2)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 3)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 4)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 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 6)不得超范围使用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 ( 7)
5、不得将公司内的任何资料复制、打印、传送、带出公司。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并在叁年内不得向他人泄露有关公司的任何性质商业秘密。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 “ XX” 项目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执行: (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
6、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 十 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有关 “ XX” 项目商业秘密,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 2)如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第四条 :保密义务终止和保密费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乙方无需在甲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4、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甲方是否支付保密费,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7、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承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甲方实际损失和间接损失总和的百分之一百三( 130%),其中间接损失包括可得利益(利润)损失和为维护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等;当甲方的损失无法实际测算时,乙方应该按照 万元支付 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直接扣除。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
8、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 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开发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认定本合同开发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_四万 元整 _(大写)。 2、甲方应按如下方式将开发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号: _; 3、本合同签订后 _七 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_50_,即 _贰万 元整 _; 4、验收之后 _二十 天 _内支付合同余款即 _贰 万元整 _。
9、5、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6、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开发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 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1、甲方应该在项目开发完成后 _十五 _天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 _二十 _天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2、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增加模块或功能,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模块增加维护费用。 第九 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 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各方各持 1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