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终端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 POS 终端机具达成以下协议约定: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指定品牌的 android 系统金融 POS 终端设备,用于给乙方提供银行卡刷卡、微信支付等收款服务,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用于货款入账。甲方为乙方提供的 POS 终端设备包括终端主机、电源及其他附件。 二、以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 POS 终端所有权及处置权属于甲方。乙方在申请安装 POS 终端设备时,应根据甲方要求,缴纳 POS 终 端押金 元 /台,该押金于乙方归还设备,并经甲方验收无误后 天内予以退还。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手续费补贴
2、活动,针对乙方收款中产生的手续费给予补 贴,补贴上限为每月 元,补贴活动期为 月,同时甲方可以依据不同时期 的活动对补贴期限进行对应的延长。 四、乙方应遵守中国银联规则、银行卡收单方、微信支付运营方相关使用规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套现、洗钱等违法事件,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事项,除去中国银联、收单方和运营方的相关处罚外,甲方有权追讨已经给予乙方的补贴费用,有权终止本协议,没收乙方 押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如乙方因搬迁、转换经营方式或其他原因,要提前 天通知甲方,立即申请撤机或办理转移手续;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协议,确认不再使用 POS 终端,如终端发生人为损坏的,甲方有权按维修价扣
3、除押金;若乙方的押金已扣除完毕,甲方将不再收取押金,并将该终端所有权赠送给乙方。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 POS 终端有丢失、损失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甲方负责为乙方安装 POS 终端时进行操作培训,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未经培训的收银员或其他人 员禁止使用终端设备。在受理银行卡业务时,凡未遵守有关操作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 POS 终端,负责设备的防尘、防水、防磁、 防震及外部清洁等防护工作; POS 终端属保密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原件配套使用,保证终端封条完好,除甲方人员进行维护和更换外,
4、其他人员不得进行设备软、硬件的检测、维护、更换、拆卸和加装其他设备;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挪动终端设备往其他铺位,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转借、租赁第三方; 乙方在使用期间因保管不善而发生任何人为损坏需要更换终端设备配件或整机更换的、或发生终端设备遗失、被盗以及法院查封等风险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向乙方索赔,所造成银行卡账务混乱及其他责任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若乙方原因给甲方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没收乙方押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八、乙方承担 POS 终端日常使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电费、打印纸等。 九、 POS 终端如有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
5、甲方进行维修,甲方应派员尽快予以解决,以保证乙方业务的顺利进行。对于 POS 终端在正常使用过程自然消耗产生的故障,甲方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对于因乙方原因(电话停机等)或外力作用(线路不通、人为损害等)等造成的故障,甲方有权收取 25 元 /次的上门服务费及相应的材料费用。为确保乙方的货款及时到账,对于维修换机或重新设置终端设备参数的,乙方应自己核对测试及交易签购单上的信息,并再甲方的维护记录单上签字确认,以确保准确性。 十、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收回终端设备,扣除押金、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规定之行为; 2.乙方长期( 3 个月)不使用或搁置机 具; 3.其他甲方认为有必要收回机具的情况。 十一、本合约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