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砖砌体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 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作业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责任范围 : 2.1 砖块、砌块的砌筑。 2.2 砖块、砌块墙体的拉接筋、窗台压顶钢筋的放置。 2.3 门窗洞口以及施工洞口预制过梁的安放。 2.4 砖块、砌块墙体砌筑的完后施工现场的砖块、砌块半截以上的材料使用干净或 堆放甲方 指定位置 的工作。 2.5 配合墙体中各种管线的安装。 2.6 配合
2、在墙体上预留安装用的洞口 ,预埋件的安放 。 2.7 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清扫(砌体完成 墙面的清扫整洁,落地灰的清扫 )。 当天所拌制砌筑砂浆当天必须使用完毕不得留余或第二天使用(突发降雨等特殊天气 除 外)。 3.计价方式 计价方式: (施工洞口计入工作量)。 2 4.质量标准 : 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经建设单位验收符合合格标准。 5.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付款方式为: 6.安全 责任 由乙方不按照安全生产标准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生产管理 乙方现场施工听从甲方安排,不得违反甲方 管理制度配合甲方生产管理。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双方约定 年 月 日生效,人工费支付完毕本合同自行失效。 发包人: 承包人: 施工现场负责人: 施工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