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你该知道的信用那些事目录纳税信用管理体系介绍评价指标相关口径释义等级评定结果运用目录纳税信用管理体系介绍评价指标相关口径释义等级评定结果运用什么是纳税信用管理?纳税信用管理体系介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40号公告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纳税信用评价范围 评价对象不涵盖所有纳税人! 只有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基础信息,向税务机关核实,特别是核算方式错误登记为非独立核算的,否则系统启动评价时将不纳入评价范围)纳税信用管理体系介绍参评企业不参评企业纳税信用管理体系介绍纳入评价范围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1、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2、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3、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4、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 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5、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