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并网发电机组的电气一次设备及系统、电气二次设备及系统、调度运行及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安全性评价的必备项目和评价项目、相关的评价方法和相应的评价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并网运行的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1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常规岛部分)。上述类型的其他容量并网运行发电机组可参照执行。英文名称:Securityspecificationanditsevaluationforgeneratingunitinterconnection中标分类:F20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00电站综合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6-29实施日期:2012-11-01首发日期:2012-06-29提出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归口单位: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6)主管部门:全国电力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6)起草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国家电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