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执行国家日照标准的可行性研究国内北方寒地城市现行采用的日照的间距系数,比如齐齐哈尔1.82.0、哈尔滨1.51.8、长春1.71.8(新规范新区采用1.97,高层建筑采用48米的间距)、吉林市与长春执行相同的间距系数、沈阳1.7、乌鲁木齐旧区1.4,新区1.5。南方城市如南京,南京市政府1998年颁布新的实施细则(修改后的规定2004年即将实行)中规定:正南向旧区不得小于1.0,新区不得小于1.2。尚未实施的新规范规定:正南向旧区不得小于1.30,新区不得小于1.35。高层建筑平行布置时:高度小于80米,不得小于30米;高度大于80米,不得小于40米。哈尔滨市现行日照标准的发展沿革是在六十年代由当时工业卫生标准要求所规定的建筑四周间距与高度比1:1倍的标准。70年代末期,由于大量解决人民居住问题和旧区动迁的需要制定的一些规定。在动迁法中规定了当时的一些控制日照间距的办法,比如”隔道不挡光”的规定等。后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哈尔滨市政府颁布了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将间距系数提高到新区1.8倍、旧区1.5倍。此项系数的确定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