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1信息中文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英文名称:Integratedwastewaterdischargestandard标准编号:GB8978-1996批准日期:1996-10-04实施日期:1998-01-01所属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代替情况:GB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行状态:已废止(查国家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未废止,仍在现行)替代标准:GB18466-2001部分代替GB8978-1996、GB20426-2006部分代替GB8978-1996、GB20425-2006部分代替GB8978199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35号(摘)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