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1.3事故分级按照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二)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