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和企业集团不动产经营管理建议书2006年随着“怡和第一城”的奠基开工,小十里堡项目、胶南海王项目的正式签约,怡和企业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和扩张时期,开发项目也将从传统的居民住宅扩张到商业房地产领域,从此将意味着怡和企业今后将有大量的不动产沉淀,如何经营和管理好这些不动产已迫在眉睫。从“怡和星国际”物业管理和会所经营情况分析,企业内部缺乏市场经营管理经验和手段,对沉淀下来的不动产经营的重要性没有正确理解和认识。如果今后不能有效地经营管理好这些不动产,怡和企业将会随着不动产数量的增加而背负越来越重的“负担”,最终将会影响到怡和企业的正常发展。为此,作为怡和企业的投资运行部门特提出此建议书,供怡和企业集团的股东及董事参考。一、项目经营主体分散造成管理难度增加。因各开发项目在不同的城市和区域,各地方政府为了实现在当地纳税的目的,必然会要求将项目的经营管理公司在当地进行注册。因此,各经营公司今后必然都属于独立的法人机构,并会出现机构设置重叠现象。为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建议在怡和企业集团内部设立不动产专业经营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设立经营性项目的投资主体。二、设立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