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社会责任手册文件编号人事-01修改/版本1.01目的:规范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活动、商业道德及承担对社会的责任。2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生产、服务之各项活动的职业安全、化学品管理、消防安全、员工健康安全、童工、宿舍、薪资与福利、社会责任的管理和承诺。3. 定义:3.1童工: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3.2未成年人: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3.3强迫性用工:指员工在被惩罚或没收个人物品,如身份证等的胁迫下而非自愿提供的劳动或服务。3.4束缚性用工:指员工不仅受到身体上的束缚,还包括经济上的限制,如押金等。4. 职责:4.1总经理:负责公司社会责任和商业道德的统筹管理。4.2制造中心:4.2.1负责生产现场之设备操作安全、化学品、废弃物分类、人员培训;4.2.2负责生产现场的管理和异常事务的处理。4.3人事行政部:负责招聘工作,确保不招入童工及行政事务的处理。5. 程序:5.1. 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