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SHSS/SJ.XM-OO1版本/修订A/0骏亚(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文件文件编号SHSS/SJ.XM-OO1版本/修订A/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提高内部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骏亚(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工作规范,结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制定审员的岗位职责。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针对公司所有的下属公司、职能部门以及各个专项的内部审计项目。公司旗下的所有下属公司实施审计自查等审计行为参照执行。第三条释义本指引涉及的相关术语按以下释义理解:(一)审计项目指为了完成特定的审计目的而由审计小组针对被审计单位实施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一系列活动和过程。包括常规审计项目、突击审计项目、审计自查性质的审计项目。可以是一般审计项目,也可以是一般审计项目的后续审计项目。(二)主审部门指主办审计项目的部门,公司的主审部门为审计部。主审部门在审计项目作业期间,实施包括内部审计的组织、计划、进度、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