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制度审计我们首先看一个案例,通过案例内容,审查该单位内控制度存在哪些缺陷和错弊:案件简介:某A煤炭销售公司在江西有一B公司销售代理商。P先生是该公司负责江西煤炭销售主管,并与当地的各销售代理商做好发货收货及双方对帐工作。2006年12月21,P先生冒充B公司的名义,并私刻B公司的公章,伪造了一份“要货计划书”发送给A公司,并指明送货地址是“江西萍乡某区某街道某号”(后查明,该地址不是B公司的办公地址),该笔煤炭货款价值为20万元;2007年4月A公司与B公司进行季度对帐工作时候发现该笔款项有疑问,当即打电话给所在地的销售主管P,而P一口咬定是B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是B公司内部员工所为。为慎重起见,A公司与B公司将该笔款项所附带的“货物运输合同”仔细查看,发现签收的收货人不是B公司,而是C公司。通过向C公司追问,才发觉,这笔货是P先生委托C公司代为签收,然后再由P先生回签的。这笔货早已被P提走。至此,真相大白,A公司立即报案,后P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P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但P已经将所提的煤炭已经低价销售给了其他经销商,P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