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ChapterOneTheConceptofInternationalPrivateLaw)本章基本内容一、涉外民事关系与法律冲突二、国际私法的名称、定义、范围三、国际私法的性质四、国际私法的渊源五、国际私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六、国际私法的体系七、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一、涉外民事关系与法律冲突(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1.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商事关系,也称为跨国民事商事关系或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关系,是指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等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含有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2.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特点(1)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2)客体具有涉外因素;(3)内容具有涉外因素;3.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和涉外商事法律关系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178条将“涉外民事关系”解释为: “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