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效果理论分析一、相关概念界定(一)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又被称免费义务教育或强迫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适龄人口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与义务教育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基础教育。相对于其他阶段的教育来说,基础教育的目的是向适龄儿童传授生活中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行为规范、基本生活习惯、基本价值观等。义务教育或者基础教育都是要为适龄青少年儿童提供基础性的知识和技能,帮助其形成基本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但同时二者也相互区别。义务教育强调的是其教育的提供方式,即是政府出于这一阶段教育的强外部性、公益性以及市场的缺陷,为解决教育公平问题而对其统一安排,并通过法律保证实施。因此,义务教育是一种教育制度,而基础教育本身没有这一含义。根据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及当地政府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同,义务教育的年限在世界范围内有所不用。根据我国国情,目前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二)关于“城乡”的划分“城乡”一词随处可见,但对于什么样的地方可以被称为“城市”,什么样的地方被称为“农村”,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