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和加强办公室对集团公司EAS-HR系统的应用和管理,提升人力资源标准化管理、流程化操作,防范管理风险,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为学院人才管理和决策提供详实有力的信息,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办公室规范操作EAS-HR系统的管理。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操作用户,是指学院办公室操作HR系统的教职工。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HR系统管理:(一)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制定和完善学院HR系统管理办法;(二)指导本部门人员应用HR系统,完成相关HR业务模块操作;(三)负责审批各操作用户提交的权限申请、权限变更、权限撤销、数据修改、更新等的申请单;(四)负责审核学院信息,并对HR系统中录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五)负责检查、监督HR系统客户端的使用、管理、维护工作;(六)负责协助集团做好对系统应用人员的培训工作。第五条系统管理员(兼)主要职责:(一)协助集团公司HR系统管理员与学院应用系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