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培训程序生效日期:2006-1-7受控标识处:分发号:公布日期:2006.1.8实施日期:2006.1.81.0目的:为了提升职员的工作素养,胜任所承担的工作;对所有从事与质量有关的治理、执行和验证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评定。从人员的资格和素养方面,保证产品质量。2.0范畴公司的全体职员。3.0术语:3.1 职前培训:所有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3.2 委外培训:在企业以外同意的各种教育和培训。3.3 与质量有阻碍的工作人员:指质量检验员/或试验人员、内部质量审核人员、测量设备校正人员等。3.4 专门过程的工作人员:专门过程和专门设备操作人员。3.5 专门岗位的工作人员:指车辆驾驶人员、叉车工、行车工、电工、电焊工、模具制作工。4.0职责4.1 治理者代表负责培训打算的审批,为培训提供资源保证。4.2 办公室负责编制岗位任职标准、制订年度培训打算,组织培训打算的实施进行培训有效性评定、确定教员和教材。4.3 各部门协助办公室进行岗位技能培训。5.0工作程序:5.1 办公室按照从事阻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