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太一地产保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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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QB 湖南 太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TIYI 01.013 2016 保密管理制度 2016-1-1 发布 2016-1-1 实施 湖南 太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 布 保密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保 密管理,全体员工均应遵守。 三、 定义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四、 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统筹监督。 五、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一) 公司保密包括下列事项 1、 公司的重大

2、决策; 2、 公司经营活动中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方案、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等 ,其中 包括销售过程中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定价政策 等 ; 3、 核心技术,包括住宅商铺及配套设计方案 /图纸、营销策划方案、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等 ; 4、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 5、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凭证、帐册、报表 ; 6、 公司统计报表、审计报告书; 7、 公司员工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资料; 8、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通知、通告及其他公司公布的资料信息等不属于保密范畴。 (二) 公司秘密

3、的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 “ 绝密 ” 是最重要 的公司秘密 ,泄露 可能 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 “ 机密 ” 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 可能 会使公司权益遭受 到严重损害; 3、 “ 秘密 ” 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 可能 会使 公司权益遭受损害。 (三) 公司秘密的密级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及公司发展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核心技术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财务报表、统计审计资料、设计图纸、销售策划资料、重要的会议记录及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 公司 的 人事档案、合同、协议、意向书、职员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未公开的信息为秘密级 ; 4

4、、有文件资料需确定密级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拟定密级,公司常务副总确定,常务副 总经理 或副总经理也可直接确定密级。 六、 保密措施 (一) 属于 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保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摘抄、销毁,由各部门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相关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保密。 (二) 对管理或接触公司保密资料 的员工,在入职时 公司根据实际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上述人员离职,必须进行彻底的工作移交,并作出保密承诺。 (三)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注明可接触人员

5、或职务; 2、 非经 常务副总 批准,不得复制摘抄; 3、 收发、传递、外出携带秘密文件,由 总经理办公室 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存放。 (四)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或设备的运输、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五)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应当事先经 常务副总经理 或副总经理 批准。 (六) 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 1、 选择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室 ; 2、 根据需要严格限定参加人员范围,或在讨论涉秘事项时临时指定参加人员 ; 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6、 4、 会后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层次范围。 (七) 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泄露公司秘密,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新闻媒介透露公司秘密。 (八)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应当立即制止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总经理办公室 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七、 责任和处罚 (一) 出现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 总经理办公室有权将泄密员工调离 涉密岗位和 警告或记过的处分 , 并处以 500-2000 元的罚款 : 1、 泄露公司秘密,尚 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制度 第六条

7、第(三)条 规定的; 3、 已泄露但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二) 有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 经常务副总确定,公司可对其 予以 解除劳动合同 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过失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为他人窃取、刺探公司秘密,或违背程序向外提供公司秘密的; 3、 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三)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 使公司的秘密被不应知悉的部门和员工知悉; 2、 使公司的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无法证 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3、 使公司的秘密被公司以外的有利害关系的人知悉的; 4、 遗失公司保密资料或物品的。 八、 本制度适应于 本公司所有员工 ,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原制度中若有与本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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