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广州市第十七中学高考双回路工程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第十七中学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九 年一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6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 12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25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 25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31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4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4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72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 74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 7
2、5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 76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 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0-007-1.3 招标文件范本,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第十七中学 招标代理: 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甘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2 2.2 工程名称 广州市第十七中学高考双回路工程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216 号 4 2.2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 2
3、50 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解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7 2.2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8 2.2 工期要求 2019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60 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4.1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
4、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1 万元 缴纳时间: 截止 至开标 时间前缴纳, 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 缴纳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电汇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账号: 44001583404059333333 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20-28866000-4-0 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 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
5、作指引” 4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5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 8 投标答疑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8 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5 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 1 份正本(含电子文 件一套), 4 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 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6、), 4 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 4 包。 (其中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暂不须提交纸质文件,只提供一份电子文件与经济标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封包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提交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投标文件副本一式四份 )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 日 时 截止时间: 年 日 时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按招标公告第十条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9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方式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20 26 开标评标
7、办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 =(技术得分技术分得分权重( 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 80%) 9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 5%) 21 29.1 履约担保 中标人 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 2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608738.79 元。 23 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32153.95 元,暂列金额为 182093.99 元,暂估价为 16140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13573.01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
8、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5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计算评标参考价 的等分点值 X 从 0,100的整数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5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6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1447864.91 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若评标委员认为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不足以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的,应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
9、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 项目业主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招标人设定以招标控制价的 90%设置为工程成本警戒价。 27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8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 施工企业总 排名为准。 29 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 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高的排前;技术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注: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 投
10、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 。 30 13.4 、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 合同 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3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2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 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 ,以下同。 6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
11、0-007-1.3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http:/)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2.5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 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 8.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12、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现文: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 (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以及查看所有的问
13、题。 条款号: 8.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 24 小时 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 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9.2 招标
14、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 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7 中心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 9.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9.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书面
15、文件为准。 现文: 9.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 11.1 11.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 11.2.1 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6、11.2.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 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7 技术标电子文件,用 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 CD-R 光
17、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8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 11.1 投标文件由 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 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 投标文件 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 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 11.2.1 技术投标书( 原件放入正本中,副本可用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 11.2.2 投标函(原件放入正本中,副本可用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11.2.3
18、资格审查文件 : ( 1)投标申请人声明(须按本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原件放入正本中,副本可用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2)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放入正本8 中,副本可用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3)企业营业执照 (提供库内上传件的打 印页) ; ( 4)企业资质证书( 提供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 (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 (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 ( 提供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
19、; ( 7)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提供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人员以技术投标书所填的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准); ( 8)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提供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人员以技术投标书所填的委派的安全员为准)。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
20、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注册人员; 注: 1、上述第 11.2.3 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2、 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第 3 8 点资料取自 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上传件。(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可不取库)。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单位另须按招标文件 11.2.3 点的要求提供纸质版资审文件(含在技术投标文件内)。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以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里上传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
21、有效性。合格条件中的第 9 点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里的信息 为准。 11.2.4 按照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1.2.5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11.2.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四)。 11.2.7 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11.2.8 技术标电子文件,用 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 C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
22、纸质投标 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条款号: 11.3.2(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综合单价分析表。 现文: 综合单价分析表 (投标阶段可不提交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文件,但须提交电子文件,中标单位在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与电子文件一致的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文件,份数为1 正 1 副) 。 9 条款号: 1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方式。 现文: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 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精确到“分”
23、。 条款号: 13.5 13.5.1 13.5.2 13.5.3 13.5.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现文: 13.5 变更结算方式按施工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条款号: 17.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17 项 规 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条款号: 18.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8.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 : 现文: 18.1 投标
24、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17 项 : 条款号: 19.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提交 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提交 投标文件。 现文: 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18 项 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25、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应递交 一式两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以便进行投标登记。 (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在册人员。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等有关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登记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条款号: 19.2.3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19.2.3 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技
26、术标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条款号: 19.2.5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条款号: 19.2.6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19.2.6 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9.1 款)前一小时(含开标开始时间),项目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10 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条款号: 19.4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19.4 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经济标投标文件将按 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在经济标开标
27、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取出。 条款号: 20.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现文: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18 项 所述的 截止 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条款号: 20.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5 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 兼中时,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 N+4 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现文: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 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条款
28、号: 2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现文: 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 第 18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条款号: 26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 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 3 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条款号: 29.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29.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15 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2 项的规定向招标人
29、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现文: 29.1 在签订合同后的 15 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1 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 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条款号: 2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29.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 29.2 在签订合同后的 15 日后 ,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 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