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驿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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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成都市龙泉驿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二一八 年 六 月 目 录 1 总论 . 1 1.1 项目背景 . 1 1.2 总体要求 . 1 1.3 基本原则 . 2 1.4 划定主要依据 . 2 1.5 术语与定义 . 4 1.6 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界定标准 . 5 1.7 划定范围及期限 . 5 1.8 划定方案 . 6 1.9 划定结果 . 7 1.10 划分适用说明 . 7 2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 . 8 2.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8 2.2 龙泉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 9 2.3 龙泉花果山风景名胜区 . 10 2.4 重要河流岸带 . 10

2、 2.5 水库湖泊 . 10 2.6 三大生态区 . 10 2.7 文物保护单位 . 11 2.8 城镇居民区和科学教育文化研究区 . 12 3 禁养区 内相关要求 . 14 3.1 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 14 3.2 畜 禽散养户 . 14 3.3 其他 . 14 4 保障措施 . 15 附表 成都市龙泉驿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总表1 1 总论 1.1 项目背景 成都东进开启双城时代,成都市龙泉驿区也从卫星城走向中心城区,成为双城 的重要纽带和连接中枢,产业发展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为主导。 随着龙泉驿区的角色定位向城市核心功能区、产业核心功能区转变,为 保护

3、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龙泉驿区畜禽养殖场所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布局亟需随之调整,从而 加强龙泉驿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优 化促进全区 畜禽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第 643 号令)、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5 17 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 201699 号)以及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试行)(川农业函 2017647 号)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 (川农业函 2018118 号)的要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

4、,兼顾保护与发展,结合龙泉驿区实际情况,编制本划定方案。 1.2 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等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 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2 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生态要求,形成种养相对平衡、农

5、牧共生互动、生态良好循环的生态畜牧业发展格局。 1.3 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 3、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 4、考虑现状、尊重事实、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5、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6、符合依法保护文物安全的原则; 7、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原则。 1.4 划定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 中华人民

6、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 例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517 号)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643 号)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 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6-200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 338-2018)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 2010 年第 7 号)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 201699 号)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水体 2016144 号) 四川省饮用水 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四川省自然

7、保护区管理条例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川府发 201559 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川环发 201214 号)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川农业 2017113 号)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4 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川农业函 2017647 号)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 (川农业函 2018118 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集

8、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川办函 201026 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二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彭州市龙门山镇沙金河凤鸣湖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川府函 2013223 号) 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 成都市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龙泉驿区等区(市)县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府发 200674 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简阳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资府函 201622 号) 龙泉驿区分区详细规划( 2016-2035 年) 简阳龙泉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规划(

9、 2017-2022) 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龙泉段)分区实施规划 1.5 术语与定义 1、禁养区 禁养区是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区域。 2、畜 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5 指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集中饲养场所。 3、畜禽散养户 指养殖规模低于养殖专业户标准的养殖户。 1.6 畜禽 养殖场( 小区 ) 和养殖专业户界定 标准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川农业 2017113 号)和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

10、南(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 2017647 号),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界定标准如下: 表 1-1 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界定标 准 计量方式 畜种 畜禽养殖场(小区) 养殖专业户 年出栏量 生猪 500 头 50 499 头 肉牛 100 头 10 99 头 肉羊 300 只 150 299 只 肉鸡 35000 羽 2000 34999 羽 肉鸭 30000 羽 2000 29999 羽 肉鹅 10000 羽 1000 9999 羽 存栏量 奶牛 100 头 5 99 头 蛋鸡 25000 羽 500 24999 羽 能繁母兔 400 只 40 399 只 注:其他畜禽按猪

11、的养殖量折算。 1.7 划定范围及期限 1.7.1 划定范围 成都市 龙泉驿区 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范围包括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所辖 4 个街道( 龙泉街道 、 大面街道 、十陵街道、同安街道)、7 个镇(洛带镇、西河镇、洪安镇、柏合镇、茶店镇、黄土镇、山泉6 镇)和 1 个乡(万兴乡)。 1.7.2 规划 期限 本次划定以 2017 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 2018 2022 年,划定后原则上 5 年内不做调整。 1.8 划定方案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包括境内 2 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泉驿区自来水二厂、龙泉驿水一厂宝狮湖饮用水源地)和 1 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田坝水库) 的

12、一级 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2、龙泉湖省级自 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3、龙泉花果山风景名胜区 4、重要河流岸带 境内 东风渠、驿马河、西江河、芦溪河、洛带溪以及太平河 干流等河道水域 及 沿岸两侧纵深各 200 米以内陆域 。 5、水库湖泊 境内百工堰水库、山门寺水库、毛家口水库等水库、湖泊的保护范围内。 6、三大生态区 境内成都市环城生态区(含青龙湖)、中央绿心生态区和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龙泉段)。 7、文物保护单位 境内 24 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 8、城镇居民区和科学教育文化研究区 7 成都市龙泉驿区南部产城融合提升片区、北部开放合作生态片区 、西部文化创意典范

13、片区三个城市片区的 规划范围内。 1.9 划定结果 依照本划定方案,龙泉驿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泉湖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龙泉花果山风景名胜区、重要河流岸带、水库湖泊、三大生态区、文物保护单位、城镇居民区和科学教育文化研究区八类区域组成,各禁养区域叠加后,龙泉驿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域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1.10 划分适用说明 1、当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城镇规划等 因实际需要依法调整后,禁养区的划定应依法依规进行调整,目前划定以现 批准 的范围为 依 据 ;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8 2 畜禽

14、养殖禁养区划分 2.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1.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成都市龙泉驿区境内共有 2 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别是龙泉驿区自来水二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龙泉驿水一厂宝狮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相关批复文件(川府函 2013223 号、川办函 201026 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表 2-1 成都市 龙泉驿区城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览表 水源地名称 禁养区 龙泉驿区自来水二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取水口坐标 1041335.64E, 30356.06N 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从取水口起,沿东风渠上游 1000米至下游 100 米的水域;从东风渠与东干

15、渠汇水点起,沿东干渠下游 100 米的水域; 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对应河岸两侧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 50 米内的陆域(不超过分水线)。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起,沿东风渠至上游 2000 米的水域; 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外,一、二级保护区水域对应河岸两侧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 200米内的陆域(不超过分水线)。 龙泉驿水一厂宝狮湖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取水口坐标 104.28E , 30.54N 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 500 米范围内的水域,渠道上从输出口至取水点的水渠水域; 陆域范围 :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 500 米范围内的陆域,渠道上从输出口至取水点的水渠两侧纵深各 200 米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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