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1286494 上传时间:2019-01-28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6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泸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泸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泸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泸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泸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 1 - 泸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 实施细则(试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 ,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为顺利组织我市学业水平考试、评卷等工作,保障学业水平考试的正常实施,根据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试行) (川教 2011179 号)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试行)(川教 2012175 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学业水平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 及评分标准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一、考试报名 1.报名资格:凡具有我

2、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都具有报名资格。 2.报名办法:凡需参加我市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在就读学校登记,并由学校统一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借读的我市户籍学生,在学籍注册学校登记;在我市借读的外省籍学生,在借读学校登记;在省内学校借读的我市户籍学生,在借读学校登记。 3.报名时间:在每次学业水平考试规定的各科目考试日期 30 天之前完成报名手续。同时,上报试卷订数(试卷分为大袋 30 份、小袋 5 份两 种规格)。 4.考试费收缴: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 2 - 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 号)

3、收取,专款专用。考试费必须在每次学业水平考试规定的各科目考试日期 15 天之前缴市财政专户。 5.考生准考证由“省学考办”制定统一格式,各普高学校要按规定为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从普高学籍网上打印办理准考证,准考证在考前发给学生,考后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收回保管,直到学生毕业。准考证遗失,考生可以申请补办。 二、考点设置 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县设立考区。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具备条件的高中学校设置考点。考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环境安静、有围墙、有校门、能排除外来因素干扰;考试区、工作区、生活区相对分开,能封闭管理;具有通车、通电、通水、通电话等必要条件;能满足考试需要且符合要求的、考点办公室、保密室、答

4、卷密封室、广播室、领队和送考人员休息室、医务室(设在警戒线以外);每楼层考场能提供饮用水;能就近解决考生食宿等生活问题。 (一)考点布置 1.考点大门正上方必须悬挂横幅,按要求书写“年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县(区)中学考点”。 2.每个考点必 须在醒目处设有宣传栏,栏内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考场规则、考试科目时间表和考生违纪、舞弊处理规定等。 3.考点办公室要在相对固定处张贴监考规则、考场规则、考生违纪、舞弊处理规定、工作人员违纪、舞弊处理规定、考试科目时间表。 - 3 - 4.试卷密封室要有胶水等密封材料、有桌面编号,以方便监考人员在对应的桌面上密封试卷。 5.考点要标记饮水处、厕所、医务

5、室、停车处等标志,设置警戒线。 6.考点要准备适量的草稿纸(八开白纸)、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和笔芯、 2B 铅笔、橡皮、小刀以及密封试卷 的铁夹和浆糊等物品。 (二)考场设置 1.考场应当采光充分、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桌椅整齐。考场内不准堆放多余的桌椅及杂物,要清除或覆盖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图表、墙报等,抽屉内不准遗留任何纸张。 2.标准考场按每室 30 人设置。有必要设立尾数考场的,尾数考场不得超过 30 人。每个考点只准设一个尾数考场。 3.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行距不少于 0.8 米,桌距不少于 1 米,按五行六列形式摆放。考生座号从前门第一列第一排起,依次向后贴满,再从第二列

6、最后一张课桌向前贴,呈“ S”形排列。考生准考证号一律贴在课桌左上角。 4.考场前门张贴本考场序号和考生的起止考号。考场门外放置一张课桌,备考生存放物品。 5.考场应于开考前一天布置好。各考区在开考前一天对考点、考场进行检查并及时查漏补缺。各考点应预留合理的时间供参考学校组织考生熟悉考点情况,以方便考生找到自己的考场和座位。 (三)考点管理 1.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校门口要有保卫人员执勤,考- 4 - 务人员凭工作证、考生凭准考证入场,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2.考场区域周围三米处划定警戒线。每堂考试开考前 30 分钟,对警戒线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除考点工作人员、巡视员和考生外,禁止

7、 其他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3.加强考点的标准化建设,逐步使用电子监控系统和智能广播系统。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考点档案,健全对考点组考工作的检查评估制度。 (四)考试值班安排 在各科考试时,区县教育局和各考场要安排人员值班,并设立值班电话。县区教育局和市属普高学校在考试 15 日前将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和传真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市教育局值班电话为 3193628、 3106597,传真为 3103083,值班教师在该科阅卷组长中选聘。 三、考试(考查)科目及时间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 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川教 2010 230 号)的要求执行。 艺术(或音

8、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以及通用技术实践操作、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等考查科目(项目)由市教育行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确定。 四、试卷的运送和保管 (一)试卷运送 1.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属普高学校按基教科临时通知时间到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设在老窖天府中学校内)领取试卷。 2.试卷运输必须专人专车,并保证车况良好,门锁完好。试卷运- 5 - 输必须配备保密员、考务人员不少于两人随车押运。在运输的全过程中, 要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车。禁止运卷车辆在途中停车过夜。 3.试卷押运人员要经过严格审查,选派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禁止无

9、关人员搭乘试卷运输车,严禁搭载与试卷运送无关的物品。 (二)试卷交接工作规定 1.试卷交接第一流程包括:印刷厂 市保密室区县保密室考点保密室考场四个环节;第二流程包括:考场考点保密室区县保密室市评卷点保密室三个环节,除此以外不得再增加任何试卷交接环节。 2.在试卷交接过程中,须严格履行试卷交接签名手续。领卷人员在领卷时必须认真核对试卷数量 ,检查卷袋完好程度,如发现试卷不符、卷袋破损,可拒绝领取试卷,并报上级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三)试卷保管 1.要建立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试卷和答题卡。试卷保密员由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身体健康的正

10、式在职在编人员担任。 2.保密室须选择套间,里间为试卷存放室,外间为保卫人员值班室。保密室铁门、铁窗、铁护栏、配备铁柜,并安装防盗警报系统,具备防盗、防火、防鼠功能。保密室门须上双锁。 3.试卷保密期间,保密室须配备专职保密员两人以上,保卫人员每班不少于两 人。 1 名保密员掌管试卷保密室内屋门锁钥匙,另 1 名保密员掌管铁柜门锁钥匙。 - 6 - 五、考试实施 (一)领卷 考前 40 分钟(首场 45 分钟),主考、副主考、巡视员、考务人员报到,领取试卷,核对科目、袋数、检查封条,清点备用卷。 考前 30 分钟(首场 35 分钟),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报到,佩戴好监考证 ,统一将手机关机或设

11、置为震动状态装入写有姓名的信封内交考务组长保存。两名监考人员一起领取试卷和草稿纸,核对试卷的科目、袋数,确认无误后签收。 (二)考前工作 1.考场检查:考前 20 分钟(首场 25 分钟),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张数、更正通知等内容。 2.考生进场:考前 15 分钟(首场 20 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把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考生进场时,除携带允许的必备文具外,其它物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严禁携带手机等进场。首场考试,考点统一广播宣读“考生守则”,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分发答题卡(机读卡)。分发完毕,提醒考生在答卷(含机读卡)规定位置上,

12、用蓝、黑墨水钢笔或 0.5 毫米黑色签字笔写上姓名、准考证号,用铅笔( 2B)填涂准考证号、学科。在草稿纸上写上姓名。监考人员 必须逐个检查考生与准考证上照片是否相符,以防冒名顶替;检查考生卷首、答题卡的填涂情况,如有遗漏或错误,应当场要求考生补填或改正。 3.启封试卷:考前 10 分钟(由广播统一指令),监考人员逐一当众启封试卷袋,核对检查试卷科目、份数、并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试卷的张数和页数。若有问题,立即报告主考处理,并作好异常情况- 7 - 记录,将袋内检验员工号标签粘贴附上。 4.分发试卷。考前 5 分钟(由广播统一指令),监考人员逐一分发试卷。分发完毕,监考人员应及时提醒考生核对科

13、目、试卷页数,检查有无空白页、缺页。如有问题,立即报告主 考妥善处理。提醒考生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书写姓名、准考证号。 (三)考试过程 1.考生答卷:考生在考试开始铃声响后方可答卷。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入场,作缺考处理(英语听力测试开始,考生暂停进场,待听力测试结束后 5 分钟内进入考场)。开考 30 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2.缺考处理:开考 30 分钟后,监考人员填写缺考答卷(含机读卡)上的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填涂答卷的缺考考号、学科及缺考标记。考务人员根据“考场编排表”核查各考场人数,记录考生的缺考情况,在答卷指定位置加盖“缺考”章。 3.考场巡视:开考后

14、,考点主考、巡视员等考务工作人员要巡视各考场,了解施考情况,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4.试卷袋面记录:监考人员处理好缺考试卷后,在试卷袋面与答卷袋面上填写县(区)、考点、科目、准考证起讫号、实考人数、缺考、空号人数。两名监考人员交叉复核袋面记录。 5.严肃考纪: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工作职责”,一前一后进行监考,严守考场纪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严禁以任何理由把试卷答卷带出或传出考场。一旦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主考,如实记入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由考点主考按规定作出处- 8 - 理。 6.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由广播统一

15、指令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结束铃声响,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放好试卷。监考人员按顺序收卷,收卷结束后,组织考生有序离场,防止考生作弊或带走试卷。 (四)收卷与装订 1.收卷:监考人员在收集答卷(含缺考考生的空白试卷或机读卡)时应严格按准考证号顺序,由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整理,不得跳号、漏号。校核答卷份数,防止漏收答卷,检查有无缺损,收齐试卷和草稿纸后两人共同送考点考务办验收入封。试卷和草稿纸由学校集中封存,直至考生成绩公 布无疑后再行处理。监考人员离开考场前必须清场,检查有无答卷、试卷、草稿纸遗留在场内。 2.验收封装:考点考务人员应仔细检查验收各考场答卷,复核无误后,将答卷和答题卡(机读卡)装入

16、封装袋内密封。监考人员、复核人员都必须在答卷封装袋和答题卡(机读卡)封装袋上签名。 (五)回卷: 各考点应分学科、按考场顺序从小到大分别捆扎答卷袋,连同备用卷、缺考登记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和巡视纪要及时报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考点报送各类答卷、材料分别整理,在规定时间内送到市教育局学业 水平考试办公室。 六、评卷 (一)答卷评卷准备 1.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具体组织评卷工作。评卷组设学科组长、副组长。聘请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相应学科专任教师参加评卷。 - 9 - 2.评卷前,应组织召开各学科评卷组长会议,统

17、一思想,明确评卷要求。 3.开始评卷时,要组织全体评卷人员学习评卷人员守则,进行评卷纪律教育。学科评卷组应组织评卷教师学习、研究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统一认识。 (二)答卷评卷流程 1.评卷实行题组责任制。学科组下设分题组,采用流水作业法。先组织 试阅,然后再全面展开。 2.评卷使用红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每大题前面一律注明得分,并在每小题错误处下面划一横线,在封包纸上和题首得分栏内签名。改动分数必须在改动处签上姓名。 3.每个题组应指定专人进行复查。复查人应认真仔细复核评卷情况,发现问题,应与原评卷人共同商议,若有改动,要共同签名。每本试卷复查结束,复查人在封包纸上签名。 4.评卷过程中,

18、如发现有倒装、密封不严等特殊情况,应由评卷组长立即送试卷保管组处理,并作好记录。 5.每个学科评卷组应指定专人对评卷进行抽查复评,及时调整评卷宽严情况、纠正错评或记 分错误。 6.评卷和复查时,如发现考生有舞弊的迹象,必须及时报告评卷组长和评卷负责人,由评卷人、复核人、评卷组长一起在试卷密封的情况下作好雷同卷认定工作,并将情况记录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中。事后由市学业水平考试办根据四川省普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7.抽查复评结束方可统分。统分前应先检查卷首分与题分栏是否- 10 - 一致,填写是否准确清楚,如发现漏评、漏登、错登、字迹难以辨认等现象,

19、应通过原评卷组长予以更正并签名。 统分后必须认真复核统分情况,如有问题,统分人与复核 人应一起更正并签名。 8.评卷过程中,如发现评卷教师有违规或舞弊行为,应及时组织调查,一经查实,按四川省普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9.各学科评卷组应随时记录考生答题情况,评卷结束后进行综合分析,并在两周内把学科试卷分析报告送“市学考办”。 (三)试卷保管、收发 1.试卷保管组负责试卷的保管、收发工作,试卷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试卷保管人员守则。 2.每次领送或回收试卷,必须清点数量。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双方需验收签名。 3.评卷时,试卷应在每天工作结束时收回,清点无误后集中保管。评卷 、登分工作结束后,集中整理捆扎试卷,放入专室、专柜,以备复查。 七、成绩公布和使用 (一)成绩评定 1.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公布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川教 2010 230 号)的要求执行。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学考办”统一发布。区县教育局和普高学校在“省学考办”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统一将考生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上网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医药卫生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