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影像信息系统的建设标准与规范(征求意见稿)1概念和目标1.1 概念区域是指具有独立财政支撑,具有完整的医疗卫生体系的行政区或地区。区域影像信息系统是实现三级医疗资源合理分配,用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区域卫生信息解决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放射信息系统:是指区域范围内多家医疗机构联网组成的放射信息系统,实现放射检查的集中诊断和统一质控,充分利用和共享放射设备和人才资源。区域影像中心:是指区域范围内多家医疗机构联网,实现区域范围内影像的集中存储和管理、影像(包括其他检查)资料的全面共享,可供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临床、病人方便地调阅的网络信息系统。1.2 目标区域影像信息系统总体上需要实现以下目标:1、实现区域范围内病人资料,影像检查资料(包括放射、超声等)的全面共享。2、实现对下级特别是基层医院影像检查的集中诊断和集中审核,实现区域内影像设备和人才资源的全面共享,从而全面提高区域范围的影像诊断质量和服务水平。3、提供对疑难检查病例的会诊支持。4、病人能够在区域范围内任何一家医疗机构获得相同质量的影像诊断服务,从而方便病人就近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