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认识谈判?谈判是人类不可缺少的一种活动,它广泛地存在于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是人类交往行为中的一种最广泛、最普遍的社会现象。谈判是一门横断科学。它是以协调各种社会关系而举行的会晤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学问,其直接的理论基础是需求理论。这种需求成为一种动力,驱使人们产生会晤的愿望,以至产生谈判的行为。这种需求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这种需求总是为维护、实现谈判者的某种利益,而利益则育出谈判的目标、谈判策略、谈判艺术和谈判心理。因此,谈判是社会学、行为学、心理学和众多的技术科学相互交叉的产物。谈判是一门综合艺术。要使谈判达到或者接近预期目标,首先须掌握合作艺术,其次要有摸清对方真正需求的艺术,再次一旦谈判开始,就必须了解对手的性格、气质、爱好等,这种了解也要讲究艺术。此外谈判的方方面面都讲究艺术。谈判是一种协调行为。谈判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在导致谈判的众多原因中,寻求协调、达到统一(也可能是求同存异)是导致谈判的思想原因。总之,世界在统一协调中前进,人类在统一协调中发展。如果只有矛盾存在,而无协调行为,世界就难以存在。而有协调,就有谈判。谈判是协调的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