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银海区 2018 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201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深化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 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具体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银海区 2018 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结合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到 2018 年底,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全区实现计划数 641 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自治区设置的“ 八有一超” 脱贫摘帽 标准(具体脱贫人数以自治区最终下达的任务数为准,下同),自治区级贫困村福成镇山梓村
2、达到自治区设置的“十一有一低于 ”脱贫摘帽标准,确保高质量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脱贫摘帽任务,同时确保2014、2015、2016、2017 年脱贫的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已经脱贫摘帽的贫困村继续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其贫困发生率低于 3。二、工作内容(一)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扶贫领域作风建设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全区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弄通做实,掌握精准扶贫的方法论,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
3、坚难题的能力。2. 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将 2018 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2-项治理实施方案(北银扶领发2018 4 号)精神,在全区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排查、梳理和整治“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作风问题。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二)完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完善建档立卡系统信息。认真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对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人口要按程序完善
4、“ 双认定” 手续,对 新申请或返贫人口严格按程序做好识别认定工作,切实做到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返尽返、应剔尽剔” ,实行有 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做好扶贫信息的采集、更新、录入、核对等工作,确保建档立卡系统信息、 帮扶手册和贫困户实际三者一致。2.做好基础数据的维护和管理。按照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平台的操作要求及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按上级要求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信息数据的更新和清洗工作,及时记录贫困户家庭发生的人口自然增减现象,并在系统做好相应动态管理操作,进一步完善贫困户、贫困村建档立卡信息资料,确保有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为精准扶贫精准施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基础。3
5、.继续抓好稳定脱贫工作。对脱贫后继续扶持和跟踪观察的贫困户给予发展生产等方面的指导。在继续扶持和跟踪观察期内,继续实行“ 一帮一联 ”和“一户一册一卡” 制度,并定期登记帮扶、收支等情况,稳定脱贫后再销号留档。(三)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帮扶措施-3-通过因户因人和因村因屯施策,以贫困户、贫困村的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为关注重点,精心组织实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转移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扶贫、医疗救助扶贫等帮扶工作。按照自治区贫困户脱贫销号“八有一超 ”和贫困村脱 贫摘帽“十一有一低于”标准,结合 2018 年我区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制定工作,精准帮扶列入 2018 年计划脱贫的 153 户 6
6、41 人贫困人口和自治区级贫困村福成镇山梓村。同时统筹兼顾,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区2016-2017 年已脱贫贫困村福成镇大水江村、大坎村和平阳镇东星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条件和社会事业发展,壮大我区包括 2018 年预脱贫贫困村福成镇山梓村在内的 4 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确保 2018 年底 4 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脱贫摘帽标准 5 万元以上。(四)健全帮扶体系和提升“一帮一联”水平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资金和信息等资源优势,从落实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实现脱贫目标任务等方面,抓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等各项工作。1.履职尽责,结对帮扶。
7、继续完善和落实好“三二一结对” 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组织市、区、镇三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一名以上结对帮扶干部、每个贫困村都有 1-3 个定点帮扶单位和选派有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一名以上工作队员,每个贫困村都有一名厅级领导和处级干部挂点联系;同时加强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和考核,提高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在结对帮扶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督促、协调抓好教育、医疗、低保等普惠政策的到户落实。对因单位人员变动而需调整帮扶联系人的,帮扶单位要及-4-时书面报告贫困户所在的村委和区、镇扶贫办,各级并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和信息更新工作。2.进村入户
8、,开展帮扶。为确保帮扶效果,结合我区实际,贫困户帮扶联系人为市直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 6次;为区直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 8 次;为镇级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 12 次。鼓励帮扶联系人增加入户走访次数。3、建立台账,精准帮扶。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重点做好贫困户(脱贫户)的“一户 一册一卡” 工作,即按要求完善 贫困户(脱贫户)帮扶手册和帮扶联系卡,按季度规范做好收入登记,按规定整理好每户精准扶贫档案。同时,要建立本级相对应的结对帮扶工作台账,进一步抓好我区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结对帮扶工作有关的文件、表格、图片等材料,做到精准帮扶
9、有据可查。通过进一步加大对“ 一户一册一卡” 和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督查和整改力度,不断夯实我区精准扶贫工作基础。4.摸清贫困情况,精准有效帮扶。组织各级帮扶联系人进村入户摸清情况,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履行帮扶职责,帮助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和项目,大力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同时压实各级帮扶单位责任,加强对帮扶工作成效的督查考核,深入落实“一帮一联” 制度。三、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一)抓好产业扶持。继续大力创新和拓展产业发展载体,积极探索产业扶贫的路子,因地制宜发展到户特色产业,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核心举措和主要途径来抓。根据自治区-5-2018 年贫困户脱贫摘帽所有建档立卡贫
10、困户必须有产业覆盖的要求,集中资金培育特色产业,区级重点扶持培育“5+2”个特色产业,贫困村重点扶持培育“3+1”个特色产业。强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和能人带动,继续抓好 4 个贫困村有贫困户发展入股合作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发展工作,实现今年所有贫困村均建有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产业基地覆盖。扶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以及主要劳动力长期外出务工的贫困户)通过自主经营、资产收益扶贫、入股分红、代种代养等模式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产业扶持全覆盖;继续推行“先建后补” 、“以 奖 代补 ”模式扶持有 劳动能力的贫困 户发展自主经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增强“造血” 功能。
11、大力 发展电商扶贫,加快完善区、镇、村物流体系,解决好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难问题;进一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扶贫产业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精准度,防止出现贫困户、贫困村扶贫产业项目实际情况与信息系统及帮扶手册上不符。 (牵头单位:区农业水利局、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扶贫办;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科技局、区商旅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各有关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加大对全区 4 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通过引导政企合力发展村级特色产业、探索将财政补助资金入股等更多的村级集
12、体经济发展模式,支持其成立市场主体,拓宽持续稳定增收渠道。出台措施规范贫困村集体经济管理,防止出现挪用、乱用,甚至贪污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现象。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体系,抓好贫困村村级集体-6-经济项目数据库编制工作,加强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重点扶持 2018 年预脱贫的福成镇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到 2018年底,全区已经脱贫摘帽和计划脱贫摘帽的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 5 万元以上。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三)贫困村努力
13、实现“九有” 。进一步增强我区贫困村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 九有” ,即:村村有特色产品(贫困户特色产业覆盖率达 90%以上)、有加工厂、有种养基地、有小市场、有电商、有农家乐、有升级版合作社、有小花园、有村庄规划。 (牵头单位:区农业水利局、区工信局、区商旅局、区扶贫办、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产业开发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基层办和各帮扶单位配合、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整合扶贫、交通、水利、水库移民等部门资金,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强项目监管,对照脱贫摘帽路、水
14、、电、房、网和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加强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贫困户电网升级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和文体设施建设(含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产业发展基础配套设施和贫困村宽带网络升级改造,完善贫困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确保 2018 年预脱贫对象和贫困村福成镇山梓村基础设施达标,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2018 年计划投入 2621.5 万元建设 2018 年预脱贫贫困村福成镇山梓村和贫困人口较集中面上村的村屯硬化道路 40.77 公里;计划筹措投入资金-7-277.5 万元,重点抓好我区 2018 年预脱贫贫困村福成镇山梓村的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水利局、区扶
15、贫办、区水库移民局、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文体广电局等单位和各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五)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力度筹措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落实危房改造工作,让贫困户都能住上安全住房,确保 2018 年预脱贫户有稳固住房保障。2018 年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和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计划完成 D 级危房改造 43 户,C 级危房改造 14 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足 13 平米扩建 28 户。实行差异化的危房改造补助,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落实分类补助标准。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办等单位和
16、各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六)抓好金融扶贫。稳妥做好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和资金使用工作,引导贫困户利用贷款进行自主经营或入股龙头企业落实营利分红,做到有项目、贷到款、用得出、有成效。用好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民生保险、信贷保险等保险政策,缓解贫困户和已脱贫户因灾、因病、意外伤害风险致贫返贫和融资难问题。同时,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扶贫人身保险工作,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购买人身保险和财产综合保险,为全区扶贫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和帮扶联系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切实帮助贫困户(脱贫户)摆脱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贫返贫的恶性循环,以及为
17、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在进行扶贫工作中出现意外提供有利的人身保障。(牵头单位:区扶贫办;配-8-合单位:区财政局、农村信用社、人寿保险公司等单位和各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七)提升教育保障水平。继续加大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义务教育投入,持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压实学校领导、帮扶联系人、家长控辍保学责任,按“一帮一联” 要求加 强对贫 困家庭学生的联系、跟踪和帮扶,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生落实政策性补助和个人与社会捐助,确保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全部能全部入学就读。同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加大力度抓好我区“ 雨露计 划” 扶贫培训、
18、“两后生” 职业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种养技术培训等教育培训和补助工作,进一步加大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体系,筹措资金,按照教育部门、扶贫部门、人社部门确定的年度标准对每户贫困家庭就读子女进行教育资助全覆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无障碍上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应补尽补,不漏一人,保障他们能享受公平、高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扶贫办;配合单位:区农业水利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和各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八)抓好转移就业扶贫。加强劳务输出精准对接,做好我区外出务工人员跟
19、踪维权。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实用技能技术培训,围绕实现精准对接,促进就业扶贫的目标。同时,充分利用地域邻近工业园区和开发的扶贫转移就业基地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就业扶贫车间,不断吸引和促进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2018 年,计划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等专业技能培训不少于 4 期,参训人口不少于 300 人次。大力开展-9-“春 风 行动 ”、“部分重点巡回企业招聘”、 “民营企业招聘周”以及协助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举办每周一场小型招聘会、每月一场大型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不断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加强劳务协作,强化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服务和扩大权益维
20、护等方式,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就业。2018 年,计划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250 人。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科协;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农业水利局等单位和各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九)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严格费用管控、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规范转诊和集中定点救治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专项救治,提高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比例,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医疗救助保障,使贫困人口诊疗费用自付比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实现贫困户脱贫。2018 年,全区实现所有建档
21、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 100%,患病(含慢性病、地方病等大病)就医能得到有效治疗。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 90%以上(含);完成 4 个贫困村全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 98%(含)以上。同时,完成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 100%,其中 60 周岁以上(含)参保老年人 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完成 4 个贫困村全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 90%以上(含),其中 60 周岁以上(含)参保老年人 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公共服务专责小组成员单
22、位和各帮扶单位、后盾单位;-10-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十)抓好低保兜底。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深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推进低保政策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制度衔接,防止“一兜了之”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等单位和各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十一)做好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的有机衔接。把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集中地区
23、作为实施乡村战略的重点,乡村振兴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不断向贫困地区倾斜。同时,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引领,大力探索和发展观光农业、休闲渔业和乡村旅游,统筹推进辖区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逐步解决深度我区贫困地区安于现状的观念、陈规陋习等长期性问题。 (牵头单位:区农业水利局;配合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主体责任落实单位:相关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十二)加强扶贫资金投入和管理。主动向上对接,争取上级扶贫资金更多地投向银海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优化支出分配结构,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按照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实际分布情况和不同发展阶段,加大扶贫开发投入,支持扶贫产业开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壮大等项目,进一步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8 年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